“万历维新之前,乡野之民最是羡慕那些脚掌厚的人,希望有一双厚实的、不怕被扎、不怕被冻的脚。”
“何意?”朱翊钧坐直了身子,看着自己这个十六岁的儿子,他儿子讲的话,他居然有些听不懂了。朱常治解释道:“还是豫中砖厂,这厂子有快十年了,刚开始的时候,坊主和匠人们都一样,有一双好鞋,但这双好鞋是出门穿的,干活的时候是绝对不会穿的。”
“入厂的时候,都会换上干活的衣服,其实就是短褐麻衣,然后把鞋脱了,光着脚干活,光着脚干一切活儿。”
“现在村里的大集上,也有卖鞋的,砖厂也给鞋子,甚至坊主还不让人不穿鞋干活,轧穿了脚耽误干活。”
“以前没鞋,所以有双厚脚掌,就不怕挨冻,不怕轧,可以干更多的活儿,现在乡野之民干活也愿意穿着鞋了。”
“朕明白了。”朱翊钧彻底理解了朱常治说的话,他不是说胡话,他这一路,看到了真正的大明,看到了人间百态,看到了人是如何生活的,而不是像他这个皇帝一样,待在深宫里,仅凭想象。朱常治又和皇帝聊了很久很久,这次南下广州府这一路上,他有太多太多的见闻跟自己的父亲分享。士大夫最是喜欢骗人,这是朱常治反复念叨的一句话,穷民苦力都是活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从来不是牢骚满腹,整日里自怨自艾。
如果让大明再次伟大,是皇帝赋予太子的使命,太子只是被动的接受这个宿命,那么,现在,太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他自己真心认同,并且践行这一理念。
太子又分享了几个办案过程中的见闻,比如他是举着反贪的大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但是佯攻变成主攻,他这一路上,主要也是在反贪,办了几个案子之后,太子纠正了自己一些过去错误的见解。只要到了县令及以上,其实对男女之事,看的都很淡。
比如他在衡州府办了桂阳州知州,这位知州的师爷长相极其俊朗,先是把知州的继室给睡了,又把知州的女儿给睡了,在反腐御史告知知州这一实情的时候,知州的反应非常平淡,他其实早就知道了。知州自己养了好几个外室,他这个继室也懒得管,都是各玩各的,夫妻形同陌路的主要原因,也是继室生了大女儿后就无法生孩子了,没生出儿子来。
知州养外室,倒是生了不少的儿子。
一旦成为了权力的奴隶,而不是权力的主人,就会这样,人性会变得淡薄,作为师爷,作为官场上重要的助手,睡了反而让知州更安心。
这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