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锦瑟净了手,神情褪去了平日的散漫,多了几分冷肃。
她接过秦武端来的沸水,倾入粗瓷碗中,将剪刀、针线与那柄随身匕首一同丢进去。
随后姜锦瑟取过烈酒,先淋在自己双手上反复搓洗,又将烫过的剪刀、针线、匕首尽数浸入烈酒。
刺鼻的酒气弥漫开来,压下了几分浓重的血腥。
她让秦武端着油灯凑近伤口。
她看着患者翻卷的皮肉,边缘已微微泛白发炎,再耽搁不得。
握紧匕首,刀尖精准地挑开伤口边缘那些坏死的皮肉,动作干脆利落,没有半分迟疑。
昏死中的男子喉间猛地溢出一声压抑的闷哼,身子不受控制地轻轻颤抖。
好在被秦武及时按住。
紧接着,姜锦瑟用烈酒一点点冲洗创面,将血污与杂质尽数洗去,直到露出底下新鲜泛红的嫩肉。
创面清理妥当,她捏起针线,将针尖在油灯火舌上快速燎过,随后穿针引线,对准伤口两侧的皮肉,一针一线细细缝合。
处理完伤势,姜锦瑟后背已沁出一层薄汗。
姜锦瑟又检查了他其余地方,看自己有无遗漏。
万幸只有些皮外伤,无需治疗。
姜锦瑟为男子穿好衣衫。
男子肌理紧实,骨相分明,即便昏死虚弱,眉宇间也藏着一股久居上位的沉敛气度。
能让秦武这个通缉犯冒死留在柳镇救他,身份必定非比寻常。
可自己前世纵横朝野,竟从未见过这张脸,更无半分印象。
她看了看秦武,一个荒诞的猜测闪过脑海——
该不会,又是一个前世早早死掉的人,这辈子阴差阳错,被她从鬼门关拉回来了吧?
刚念及于此,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起来。
姜锦瑟这才发现自己又累又饿。
“你在这儿守着他,别乱碰伤口。”
姜锦瑟交代完秦武,转身去了灶屋。
灶膛里还留着些许余温,她添了两把干柴,火苗瞬间窜起。
将几个洗净的红薯丢进灶膛的余烬里埋好,又舀了小米和红豆淘洗干净,添上水架上粥锅,慢火熬煮。
不过片刻,灶房里便飘出了烤红薯的甜香,混着红豆小米粥的软糯气息。
秦武闻着香气进了屋。
姜锦瑟瞥了他一眼,端着自己的一碗小米粥和一个小红薯,坐在小板凳上吃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