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特立此遗嘱:本人去世之后,名下所居后院正房两间(东数第一、二间),
一切家具杂物,皆归干儿子易中海所有,以全其孝心,了吾心愿。
空口无凭,立此为据。立嘱人:聋老太太(画圈)。见证人:……”
易中海停下笔,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笔尖悬在半空,
一滴暗红色的“墨汁”滴落在纸上,迅速洇开一小团污渍。
见证人写谁?傻柱?不行,那傻子虽然听他的话,但脑子不灵光,
万一被人一套话就说漏嘴,或者将来反水,就是天大的麻烦。
写院里其他人?刘海中?闫富贵?
那两个势利眼,现在恨不得扒上林动的臭脚,怎么可能给他作证?
而且,这份遗嘱的关键在于“真”,有没有见证人,其实没那么重要,
反而多一个人知道,多一分风险。
他想了想,拿起笔,将“见证人:……”这一行用力地划掉,墨迹几乎划破了纸张。
然后,他在下面另起一行,重新写道:
“本遗嘱由立嘱人口述,因立嘱人不识字,特由干儿子易中海代为记录书写。
立嘱之时,立嘱人神志清醒,表达自愿,特此说明。
立嘱时间:公元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他写了个日期,是上个月月底。那时候老太太虽然被林动抓进去又放出来,
受了惊吓,但人还活着,也能说话,逻辑上完全说得通。
而且圣诞节这个日子,洋气,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显得“正式”。
写完正文,他小心翼翼地将笔尖移到“立嘱人:聋老太太”后面那个括号处,
深吸一口气,手腕悬空,凭借刚才练习了无数遍的感觉,一气呵成,
在括号里画上了一个与“模板”极为神似的、歪歪扭扭的圆圈!
画完圈,他放下笔,拿起那张“遗嘱”,对着窗户缝隙透进来的那缕微弱天光,
仔细端详。圆圈画得几乎完美,位置也恰到好处。
现在,就差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最具“法律效力”的一步了——手印。
易中海放下“遗嘱”,伸出自己右手那根因为常年劳作而布满厚茧、
关节粗大的大拇指。他看了看那盒干涸的印泥,嫌颜色不够鲜亮逼真。
他眼珠一转,想起以前在厂里医务室见过红药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