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其名誉受损、精神受创,这已构成普通法上的“诽谤”罪名,黑斯廷斯家族完全有权向法庭寻求帮助,并将案件移交上院处理。
最后,关于政府责任。 首相墨尔本子爵以“无先例”为由拒绝黑斯廷斯家族的合理诉求,并疑似对其作出威胁,是否涉嫌滥用职权危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无意在此煽动对抗王室的情绪。 恰恰相反,我坚信,对国家的真正忠诚,不是掩盖问题,而是纠正错误。 如果连女王陛下本人正被蒙蔽,那么指出这一事实,便是对她最大的忠诚。
我希望看到此案尽快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让事实在法庭上说话,让证据在公众面前显现。 这不仅是还弗洛拉小姐清白的最佳方式,也是向整个文明世界证明,在英国,没有人可以躲在权力背后,肆意践踏另一个人的尊严。
一威廉&183;格兰特,御前大律师,林肯律师学院
尊敬的编辑先生:
我是一个曼彻斯特的棉纺厂主,白手起家,从不读什么时尚杂志,也从不关心宫廷里的家长里短。 我订《泰晤士报》主要是为了通过新闻判断棉花价格的涨跌,因此也很少向编辑部写信。
但这一次,我不得不提笔。
贵报昨日的评论中有一段话,让我反复看了好几遍遍:“弗洛拉&183;黑斯廷斯小姐或许只是你们的政治筹码,但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某个人的女儿,某个人的姐姐,某个人的朋友。 “
这段话说得太好了!
在我们工厂里,有一个女工,叫玛丽。
玛丽今年三十二岁,未婚,瘦瘦小小的,干活很卖力。
去年冬天,她肚子肿了起来,工头私下跟我说,她八成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应该把她辞退。 我问玛丽怎么回事。 她说是病了,不是别的。 我带她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是消化问题,和怀孕无关。 如果当时我听信了工头的话,把她辞退,她现在会是什么下场?
流落街头,被所有人指指点点,连一份正常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远走他乡或者做些见不得光的营生! 在曼彻斯特,一个名声不好的姑娘就是这样的结局,我相信伦敦肯定也是这样的情况!
就因为一个“可能”,就因为一句“八成是”,玛丽的一辈子就毁了,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我为弗洛拉&183;黑斯廷斯小姐感到悲哀。 但更为这个国家感到悲哀,因为如果连她都保不住自己的名誉,那玛丽的遭遇,又有谁会在意呢?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