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8章 “封狼居胥”带来的反应(二)  关羽不吹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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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雍端坐主位左侧,气度沉凝,目光明澈,代表州牧权威与最终裁断;

张昭居右,面前案几堆满简牍律令,神情严谨;

阮瑀则坐于张昭下首,手执纸笔,兼录要点、润色文辞。

三人气韵相辅相成,俨然一道无懈可击的文治壁垒。

于夫罗率众入厅,依汉礼分坐两侧,感受到厅中弥漫的凝重气氛,不禁正襟危坐。

谈判伊始,顾雍先陈大局,言辞恳切而立场坚定:

“单于明智,率众归义,此乃保全宗族、福泽子孙之上策。州牧仁厚,愿开诚布公,共商长治久安之策。然既入汉疆,便需遵汉法,此乃根本,无有例外。”

随后,张昭展开预先拟定的条款草案,逐条宣读解说。内容详尽至极,涵盖政治、军事、经济、司法、教化五大方面:

政治上,南匈奴取消单于国号,于夫罗接受大汉册封的爵位与官职,部落首领依汉制授予相应爵禄,但须接受幽州驻派官员的监督协调;

原有部落架构暂予保留以便过渡,但须逐步推行汉家编户齐民之制。

经济上,划拨固定草场供其牧放,但鼓励部众学习农耕,州府将派遣农官指导,并提供种子、农具;

开放边境互市,但贸易需在指定官市进行,课税统一;部众亦可受雇于官府或汉家商户,从事运输、修筑等劳作。

司法上,凡涉及汉匈之间的纠纷、以及杀人、劫掠等重案,皆由汉官依汉律审理裁决;部落内部细故,可依旧俗由首领调解,但不得与汉律相悖。

教化上,设立“归义学堂”,招收匈奴贵族及平民子弟,教授汉文、经典、算术、律法;优异者可荐入郡学乃至太学,参与科举,开启仕途。

这些条款,汲取了此前乌桓归化的成功经验,考虑周详,既给予生路,又步步设限。南匈奴贵族们听罢,面色各异。

部分较为清醒者,如左贤王,默默点头,认为在战败之余能得此条件已属宽厚;但亦有顽固者,如右谷蠡王,忍不住出声质疑。

“我匈奴儿郎生于马背,长于弓刀,若尽弃牧猎,去学那耕田识字,岂非自废手足?再者,部落事务,自古由我等自治,汉官不谙草原习俗,如何干涉?”右谷蠡王声音粗豪,面露不忿。

张昭丝毫不为所动,平静回应:“弓马骑射,非为废弃,而是纳入正道。州牧自有安排,后议军事时便知。至于自治,非是剥夺首领治民之责,而是确保大政归于统一法度。譬如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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