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章 别看我长得帅,我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贫道爱烫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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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半山中了断肠草之毒,成昆意外被人救走,徐青崖等人分兵而行,徐青崖带着老酒和糖墩儿去找程灵素,杨艳和殷素素带着豆包儿追踪成昆。

糖墩儿并非巨型猛禽,但凭它的尖嘴利爪,抓野兔獐子毫无问题。

若非担心吓到程灵素,徐青崖想让糖墩儿抓几条蛇,炖一锅蛇羹。

程灵素被唬的晕晕乎乎的,一手拿着肉干,肩膀上扛着糖墩儿,去客厅里面喂鸟,这么多年,难得有个清净,反倒有些不习惯,总想做点什么。

想打扫卫生,定睛看去,家里一尘不染,甚至连墙脚之下,板壁缝中,也冲洗得没留下半点灰土,干净的有些过了分,不由得埋怨自己的洁癖。

既不用做饭,也不用侍弄花草,更不用挑水施肥,程灵素想来想去,决定出去喂马,然后她就发现一老酒用脑袋蹭着窗户,伸舌头舔舐花草。

窗边摆放着一盆白色小花。

这种花卉名叫「醍醐香」,花香并不浓烈,但嗅得稍久,便和饮了烈酒一般无异,气血翻腾,不省人事。

老酒平生最爱的就是烈酒。

先前老酒在山坡上撒欢,就是嗅到醍醐香的味道,误以为周围有烈酒,一路长途奔袭,老酒下意识讨要工钱,让徐青崖去买酒,好好犒劳一番。

徐青崖解释道:「程姑娘,我的坐骑最爱饮酒,你家里有酒吗?随便什么土烧劣酒都行,这家伙一天不喝酒,就会找我闹别扭,谁也拉不住。」

程灵素闻言微微一笑,摘了三四朵醍醐香,浸泡在大水桶里面,等到药力渗入水中,示意老酒过去饮酒。

这桶酒能喝倒十几个壮汉,对于老酒而言,滋味简直堪比国宴,咕嘟咕嘟喝个痛快,随后去田野中撒欢。

程灵素问道:「公子,你要不要出来看看?我担心老酒跑丢了!」

「不会!」

「山里面有野狼!」

「野狼打不过老酒!」

「啊?」

「老酒是儿马,野性难驯,马鬃马尾马蹄子,都可以对付野狼,姑娘如果觉得无聊,可以想个话题,我什么话头儿都能接,最擅长倾听烦恼。」

「我能有什么烦恼?师父坐化,师叔师兄师姐在外作恶,被人杀死,余下的师兄师姐忙着闹别扭,子然一人,无恩无仇,这有什么值得说的?」

「孤独也是一种烦恼!就算九五至尊的皇帝,也需要排解孤独!」

「不如公子和我说些趣事,比如你身上这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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