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晋商范永斗、王登库、渠本翘、乔致庸、李维垣、侯庆隆、曹士俊、冀国定及其党羽共一百八十九人,经三法司会审,查实罪状如下——”
他的声音陡然提高,每个字都像铁钉般砸进空气:
“罪一,资敌叛国!自万历四十七年起,尔等持续向关外建虏输送粮食、铁器、硝石等军需物资,累计粮食八十五万石,生铁四十二万斤,硝石九万斤!”。
“天启、崇祯年间,辽东将士缺粮断饷,百姓易子而食,尔等却将粮草卖给屠戮同胞之敌!实为汉家千古罪人!”。
场外百姓中响起压抑的怒骂声。
“罪二,吸髓百姓!尔等垄断盐铁茶布,放贷盘剥,山西一省因尔等‘京债’家破人亡者,计三千七百余户!更兼并土地,役使奴婢,祁县、太谷、平遥三地,七成田产归尔等八家,百姓沦为佃户,岁岁纳租,丰年尚不得饱腹,灾年只能卖儿鬻女!”。
人群中传来啜泣声。一个老农突然跪倒在地,嘶声哭喊:“我爹就是借了范家的印子钱,还不上,被逼着把闺女卖了...她才十三岁啊!”。
“罪三,交通匪寇!尔等与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暗通款曲,既资助朝廷剿匪,又私下售卖兵械粮草予贼寇,首鼠两端,坐收渔利!”。
“崇祯十年,太原府赈灾粮被劫,实为尔等勾结太行山匪所为,劫得粮食转卖陕西,其罪当诛”。
“罪四,腐蚀朝纲!三百年间,尔等贿赂、拉拢、操控朝廷官员计四百二十七人,其中二品以上大员九人,知府、知县不计其数!朝廷政令出不了太原府,皆因尔等织就贪腐之网!”。
陆文昭每念一条罪状,就有一名刑部官员举起相应的证据——成箱的账册、泛黄的信件、沾血的借据、受贿官员的名单...这些实物在绞刑台前一字排开,在烈日下无声控诉。
“罪五,暗蓄私军!尔等各家护院、镖师、私兵合计逾万,装备精良,形同割据!更在宅院中私设刑堂、地牢,擅杀奴婢、债户,累计命案三百余起,皆被尔等以钱财压下!”。
“罪六,祸乱金融!尔等操纵银钱比价,囤积居奇,山西一省银荒三次,粮价暴涨五次,皆因尔等操纵!更私铸劣钱,掺假银两,百姓辛苦所得,到尔等手中便成废铜烂铁!”。
六条大罪宣读完毕,陆文昭合上诏书,声音冷如寒冰:“以上诸罪,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依《大夏刑律》叛国、贪腐、害民诸条,判绞刑,立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