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死,还活着。
如果是这样来看,曲让那多确实不认识我们,可是偏偏修玛认识我们,修玛也有着未来的记忆吗?
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看向了修玛,修玛平静地躺在那儿,它似乎很喜欢这种躺平的感觉。
我记得我曾经说它是一条喜欢躺平的狗。
不过按时间算,此刻卓玛虽然还活着,但应该已经病了,她去庙里应该也是想要祈福。
为自己祈福。
所以哪怕下着大雪她也要去,因为这样才能够显得诚心,心诚则灵,因为她觉得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菩萨都能够看见。
这就是俗话说的,举头三尺有神明。
“对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们呢!”曲让那多说。
我说道:“我叫江小白,他是我的朋友,姓赢。”
我没有直接说赢勾的名字,我怕他知道赢勾,毕竟僵尸始祖知道的人不少,而且很多人都认为他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江小白,这名字好熟悉,我好像在哪里听过。”曲让那多皱起了眉头。
我想他应该是想到了那款酒吧?
我有些尴尬,当初我父母怎么就给我起了那么一个名字。
“对了,之前有个人也到我这儿落脚,落下了一封信,我想还给他也不知道该去哪儿还,你给我看看,这玩意重要不重要。”
曲让那多不识字?我可记得他有看报纸的习惯。
“你不是认得字的吗?”
“不,我识字不多,不过倒是想要认字,平日里道班倒是也有报纸,我就看下图片,偶尔有人路过便教我一两个字,可是我这记忆不好,今天学的明天便就忘了。”
他说着站起身来,从后面的一个柜子抽屉里拿出了一个信封。
我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字,顿时就呆住了。
因为上面写着几个字:江小白亲启。
这竟然是写给我的信,只是上面并没有落款。
赢勾也瞟了一眼:“给你的?”
曲让那多瞪大了眼睛:“你是说这信是留给他的?”
赢勾点点头:“还记得那人什么样子吗?”
曲让那多用他那并不熟练的普通话连说带比划,我还是看明白了,他说的那个人便是我之前遭遇的那个中年男子,那个传道者。
我打开信封,把信取了出来,然后仔细地看了起来。
只有半页信纸,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