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某一个案件,写下自己的判词和断案思路。
陈敬之看着自家弟子这般痴迷的状态,心中既是欣慰,又有些不解。
在他看来,这些律法之学,对于一个志在科举的读书人而言,并非主业。
科举考的是经义、是八股、是诗词策论,而非这些繁杂的律令。
“明理,这些律法固然重要,但……你也不必如此废寝忘食。”
这日午后,陈敬之看着苏明理又在埋头抄录着什么,终于忍不住劝道,“我辈读书人,还是该将心思多放在四书五经之上,那才是根本。”
苏明理抬起头,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微笑着说道:“恩师教诲的是,不过,学政大人说得对,‘民生吏治,方为国之根本’。”
“学生以为,圣人经典教我们的是‘道’,是为何要行仁政、为何要爱百姓。而这些律法,教我们的则是‘术’,是如何将这‘道’,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
他拿起自己刚刚抄录好的一页纸,递给陈敬之:“恩师请看。”
陈敬之接过来,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小字,标题是《论平阳县赈灾粮款侵吞案之律法适用》。
下面,苏明理以一种极为严谨的、近乎于后世法律文书的格式,详细罗列了黄知县在此案中可能触犯的每一条《大周律例》。
“其一,犯‘监守自盗’之罪。身为地方主官,侵吞朝廷下拨之赈灾专款,视同盗窃国库。按《大周律例·盗贼篇》,计赃论罪,赃款数额巨大,当加二等处罚。”
“其二,犯‘欺君罔上’之罪。虚报政绩,谎称丰年,蒙蔽上官,欺瞒朝廷。按《大周律例·官箴篇》,此为大不敬,轻则罢官流放,重则……”
“其三,犯‘玩忽职守,致人死亡’之罪。因其侵吞粮款,致使数千灾民流离失所,饿讍遍野。此虽非直接杀人,然百姓之死,皆因其行。按《刑案汇览》中相似案例,当以‘不作为之杀人’论处,罪加一等!”
……
一条条,一款款,引经据典,逻辑清晰,论证严密。
陈敬之看得是心惊肉跳,冷汗直流。
他从未想过,一桩贪腐案件,竟然可以从律法的角度,被剖析得如此体无完肤。
每一项罪名,都对应着最严酷的刑罚,几乎将那素未谋面的黄知县,直接钉死在了“斩立决”的罪名之上。
“明理……你……你这是在……”陈敬之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