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有的甚至没被断罪就被囚禁,人数众多。但当中有因为疾病才逾期不到,或者途遇山贼、渡河遭难、畏惧逃亡、身负重伤等多种情形,军法却要连坐他们的亲属。(臣认为)军法该兼顾实情,如果不是战死就被定罪或者备注逃亡,并牵连他们的家属,实在(有冤)值得同情。臣希望可以修订法律,以后家中有士兵逃亡,也不用受连坐之罪。”高宗李治批准了请求。
咸亨二年(671年),高宗李治出行东都洛阳,命太子李弘监国。
当时关中地区遭遇旱灾,闹起饥荒。李弘亲自巡视士兵的粮食,发现有吃榆皮、蓬实充饥的人,就命令家仆发放米粮以保证供给。
当时太子李弘有两个异母姐姐,即义阳公主与宣城公主,她们的母亲萧淑妃因为得罪皇后武媚娘而被废黜杀害。两位公主一直被幽禁宫中,年龄都三十多了也未结婚。太子李弘发现此事后十分震惊,上书请求允许两位姐姐出嫁,并希望将沙苑之地分借给贫穷之人。高宗李治准许。
武媚娘看见儿子如此,大为怫意,即将二位公主分配卫士。
唐高宗李治出行东都洛阳,为太子李弘纳妃,最初选定司卫少卿杨思俭之女。婚期将至,外甥贺兰敏之听说此女甚美,竟然作出禽兽不如的强暴之行。
唐高宗不得已,选中了裴居道之女裴氏。礼官表示需用白雁来举行婚礼,竟恰好就在皇宫后苑捕获。
唐高宗非常高兴,称:“汉朝时捕获朱雁而兴盛礼乐,而今捕获白雁是完善人伦。昔日礼乐之事得到传颂,如今也当如此,我于德行没有惭愧了。”裴氏被立为太子妃后非常有妇德,高宗李治因此常对侍臣说:“东宫内事,不需要再担心了。”
太子李弘因仁孝而得到朝野内外赞誉,但却体弱多病,后期监国政务多由东宫官员戴至德、张文瓘、萧德昭等人代为处理。
上元二年(675年)四月,太子李弘随帝后出行洛阳,在合璧宫绮云殿猝然离世,年仅二十四岁 。
高宗非常悲痛,破例追加太子李弘为皇帝,这是唐朝建国以来父亲追赠儿子为皇帝的先例,可见高宗对太子早逝的深深哀痛与惋惜。
上元二年(675年)五月,高宗皇帝李治以皇太子“慈惠爱亲,死不忘君”诏令追谥李弘为“孝敬皇帝”,并以天子礼仪厚葬于洛阳郊区的唐恭陵,百官服丧三十六日。
祭文云:
皇太子弘,生知诞质,惟几毓性。直城趋贺,肃敬着于三朝;中寝问安,仁孝闻于四海。自琰圭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