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
天安元年(466年)二月初二日,冯太后诏命元丕、元贺、牛益得等人率军,包围乙浑府并把乙浑杀死。由于局势混乱,冯太后下诏临朝听政,处理所有的军国政务。
后来,冯太后因为抚养嫡子皇帝的儿子,于是一面把政权付还给魏主拓跋弘。
魏主拓跋弘始亲国事,追尊其生母李贵人为元皇后,向例北魏立太子,即将生母赐死。
拓跋弘册为太子时,李贵人应依故事,条记事件,付托兄弟,然后自尽。此等秕政,实属无谓。拓跋弘回忆生初之事,当然伤感,因而追尊为后。自亲政后,大小必察,赏不滥,刑不苛,黜贪尚廉,保境息民,十五六岁的北朝天子,居然能移易风俗,整肃纪纲,中书令高允,却也竭诚辅导,知无不言。所以皇兴年间,魏国称治。惟冯太后尚在盛年,不耐寡居,巧值尚书李敷之弟李奕,入充宿卫,冯太后见他年少貌美,遂引入宫中,赐以禁脔。宫女等素来忌惮其雌威,不敢窃议,所以李奕得出入无忌,曾与冯太后交欢,只瞒着魏主拓跋弘一人。
献文帝拓跋弘即位后,继续执行道武帝拓跋珪的政策,他在平城等地建起大量房屋,并将塞外的鲜卑人及其他胡人内迁到关东地区。这是一项强制性的官方移民政策,目的是恢复与发展久经破坏的中原地区,遇到的阻力却恰与其深远的意义成正比。当时的官员不会去体谅老百姓对于故土的依恋之情,更不懂得组织民众去做思想工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多半是采取硬性逼迫的手段,造成了一些地方民众的反感。部分流氓无赖乘机煽动情绪,许多年轻人逃亡集结在外,不少郡县都出现了有组织的土匪或强盗。
北魏献文帝面对民患不想大动干戈地镇压,就与公卿们商量:“朕本来是要为民除害,可惜让那些官员坏了事儿,以至于乱事频起。如今违犯的人多了,不可能把他们都抓起来杀了。我的意思是通过大赦安抚,你们觉得怎么样呢?”元城人侯屈说:“民众逃亡做强盗,这是大罪,如今不给他们定罪就把他们赦免,乃是‘为上者反求于下’(即本末倒置,不是执行政策的人的行为),恐怕不妥。依臣所见,不如诛杀首恶,赦免余党,此举足可安定天下。”清河人崔宏则说:“圣明的君主统领民众,目的便在于安定团结,而不是跟民众去较量胜负。赦免罪行虽不是正招,但却便于执行。侯屈的意思是先诛后赦,还不如一招赦免全部搞定为好!如果有人赦免了之后还不老实,到时再杀也不为晚。”
北魏献文帝拓跋弘赞同崔宏的建议,依计执行,果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