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睛转到她脸上,笑着露出一口大黄牙,“学习学习”
然后她就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她不太擅长和陌生人聊天,觉得没话找话说忒费劲,索性磕起瓜子来,不时瞄两眼电视。
“要看法制频道么?”廖山问
倒像做客的是她似的
“随你”
他换了法治频道,正在放普法栏目,用情景重现讲故事的方法普及法律知识。
大一时,为了让他们更容易接受且不那么快对一大堆的法律条文厌烦,上课经常会放普法栏目。
刚开始大家都看得挺带劲的,“引经据典”讨论这人该判多少年、犯了哪条罪。但看多了后,才发现人家根本不是放给他们学法律专业的看的。
这期节目讲的是网络陷阱,结尾千篇一律的法律建议,廖山看得津津有味。
她以为,进过牢里的人看这节目或多或少会不喜欢,毕竟电视机外的人,用的是俯看的姿态,借血痛的教训给自己敲警钟。
“北京的律师费贵吧?”他突然转过头问她。
她愣了几秒,随即说了句什么时候都能用的话,“北京什么都贵”
他点点头,用几乎只能自己听到的声音说,“律师费要是不贵,你妈当初能不请么。”
声音虽然小,但她还是听得清清楚楚,而且密密扎在她心尖上。
陈乾犯事后没请过律师,一审下来,判了十一年,这让当时对法律还一窍不通的林泉一一颤。
当时她心想一定是写错了,赶忙跑去街上网吧查,看到上面写着: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
她不知道她小舅舅是犯了哪条或是哪几条,只听说没伤人。
太长了,十一年,等出来就快四十了,男人最得意的时候却要在牢里度过。
从网吧出来后,她偷偷溜进她爸妈房间,把判决书细细看了几遍,一字不落,只记得最后一句话写着:自明日起十日之内可上诉。
那时,她脑子想起的是tvb里头戴假发的大状,他们无所不能,总能在最后时刻扭转乾坤。
她拿着判决书飞奔去找陈兰,激动地指着最后那行字说,“妈,可以上诉!可以上诉!”
陈兰拿过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