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番外 纪一在会议上的发言稿  伊塔扎的救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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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確定关於出动与通勤机制的问题。

既然本班的设定是跨地域处理全国性重大恶性案件,那么在制度设计上就必须事先建立起快速部署能力。

我们不能等案件发生后,再依靠常规订票或转乘方式去协调人员移动,更不能让成员因交通问题而被迫滯留於中转或延误点,这对於人命、时效乃至指挥系统而言,都是难以接受的延迟。

因此,我在初步构想中,曾考虑为本班预留待命航空通勤方案,即在必要时,可直接调用自卫队或警察厅调度的公务机资源,实现从本厅直达全国主要道府县的应急移动。

我並不是要求通过这项制度获取特殊待遇,

但我也认为,如果我们设立一个用於快速响应全国重案的班组,却不能让它在案件发生后的黄金期內抵达战场,那它存在的意义也將大打折扣。

最后,我想还需要確认对策班成员的待遇问题。

我明白,提到“待遇』二字,在任何討论中都容易引发敏感联想。

但我必须强调:这一请求,並非基於对本班成员个人利益的考虑,而是出於维持战斗力与吸引力的制度逻辑。

本班將面对的任务,往往具有长时间、高压强、跨地域作战,常规节假日不能保证,昼夜调度频繁,与恶性事件、高社会衝击性案情持续接触,並需在极短时间內完成调查、协调与决策。

这类任务的心理与生理负荷,將会远远高於常规刑事岗位。

如果我们希望从全国范围內调集最有经验、最具判断力的警部与警部补级別成员加入,如果我们希望这些人愿意放弃原有课组普升路径与稳定职位,那么就必须提供与之等价的制度保障。

对於这项要求,我认为可以根据对策班的预算进行调整,但我希望『广域重大案件对策班”,

不是一支以热情驱动的临时小队,而是一支可以长期存在、稳定运转的应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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