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的精锐小组。
另外,我必须强调一点,那就是一旦进入任务状態,案件当地警署必须服从本班的统一指挥与部署。否则,这支班组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项是关於设备与信息系统的问题,
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我切身体会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所依赖的作业系统与记录手段,严重滯后於任务需求。
当前,许多重要信息仍以纸质笔录、传真传送、软盘存储等形式处理,这种方式在面对紧急、
高速、复杂的信息交互时,存在明显的效率瓶颈。
若『对策班”要真正发挥快速应对的职能,就必须具备一套独立而高效的信息工作系统。
我的请求是:本班应配发高性能携行终端设备,用於现场数据记录、图像处理、结构化建档与內部作业分析,並配套建立一套与警察厅主系统之间的定期数据对接与权限同步机制,確保重要信息能够在权限范围內及时查阅、导入、整理。
鑑於当前技术条件,我並不要求实现完全的远程实时共享,但希望在制度上预留接口与权限支持,隨著未来技术发展,逐步向移动化、数位化过渡。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绝不仅仅是为了提升记录效率。在可以预见的將来,隨著技术发展,我们所面对的犯人也会改变,连环杀手,绑架犯仍將製造重大伤害,但他们或许將不再依赖现场踩点、
跟踪目標,而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匿名通信等手段,在网际网路上筛选猎物,引诱接触,从而实施绑架或杀人。
这类案件的作案手法与踪跡,將与传统模式下的凶手截然不同。如果我们的数据系统仍停留在手工录入与滯后传递阶段,那即便对策班的成员再精锐,也无法及时建模、分析与锁定嫌疑目標。
此外,我还希望提出一个附加建议:考虑到部分技术工作在专业性上超出传统警务训练范畴,
我建议设立少数非编制的技术支援岗位,以长期协力或项目参与形式,为对策班在图像建模、通信协议、数据检索等方面提供后方支持。
这些人员不介入调查链、不触及现场,仅在信息系统层面配合,並接受严格身份审查与保密义务。
我明白这项请求可能会在制度审查上引发顾虑,但请诸位一定要相信:我们正站在刑事案件演变的分界线上。如果不提前构建起与未来相適配的系统结构,那么等下一起重大事件发生时,我们甚至可能无法进入追查阶段。
第三项,我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