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轻缓,不敢有半分怠慢。
“放那儿就行,你先走吧。”
刑天微微颔首,目光落在肉上,随后抬手示意她离开。
“是,猛犸哥。”
**迅速低头应声,转身离去,脚步轻快却不敢拖沓。
房门合上后,刑天拿起筷子,夹起一片牛肉。那肉还在渗出细密的血珠,鲜红欲滴,显然刚从活牛身上取下不久——这是他特别下令,现杀现送,只为保证最佳状态。
他看着这片肉,轻声道:
“该喂鹰了。”
这世上确有人嗜好生食带血之肉,但刑天并不在此列。这一整盘牛肉,也不是为他准备的。他的新宠——两只松雀鹰,早已在笼中躁动不安,自肉进屋那一刻起,便死死盯住不放。
刑天站起身,打开笼门。两只鹰并未立刻扑出,而是低伏羽翼,眼神锐利如刀,仍在等待指令。
他露出一丝满意之色,抬起左臂,嘴唇微动,一声尖锐而悠长的口哨划破空气。
刹那间,双鹰振翅而出,稳稳落在他的臂上,颈项昂起,发出清越的鸣叫。
“好,开饭。”
他用筷子夹起血淋淋的牛肉,一小块一小块送入鹰喙。这几日它们皆以此等精肉为食,羽毛愈发油亮,筋骨也日渐强健。
若只图传递消息,养鸽足矣。既选了鹰,便注定要带它上山追风、入林捕猎。
养鹰之道,在于控膘。太肥则懒,失其野性;太瘦则弱,无力搏击。唯有体态匀称、饥中带劲,才能驯出真正的猎鹰。
每当投喂一块鲜肉给那两只鹰,刑天便驱使它们在办公室内展翅盘旋一圈,待其返身落地后才允许进食,以此反复磨砺其习性。
……
陈浩南经营的酒吧里,人声鼎沸。
他在道上名气不小,尤其在那些对江湖生活心生向往的年轻人中间,几乎无人不晓。听说他开了这家店,不少人早早赶来,只为一睹风采。
天色尚未入夜,霓虹已闪烁不停,舞池中身影交错,音乐轰鸣如潮水般席卷整个空间。
男男女女穿梭其中,目光游移,有的在寻觅金主,有的在追逐艳遇。
陈浩南立于大厅中央,手中端着一杯琥珀色的酒,频频举杯致意,笑意随和却不失威严,气氛随之愈发高涨。
“老大!”
一口威士忌刚咽下喉咙,耳边便传来熟悉嗓音。陈浩南侧头一看,包皮正朝自己走来。他顺手将空杯搁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