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这次多谢小哥。晚上一起吃顿便饭,权当答谢小哥让出房间。”
“多谢大叔好意,我已经用过晚饭了。”庄毅婉拒。
“时辰还早,我泡上一壶茶,一起聊聊本地的风土人情。”男主人还不死心。
原以为这少年只是个来此地游玩的穷书生,没想到是个有人保护的举人。之前的朴素,完全赶路造成的。这么年轻的举人,是一个大大的潜力股,得想办法结交。
庄毅还是婉拒:“实在对不起,我明天一大早赶路。不能陪大叔喝茶赏雪。”
他的房间,和谭家女儿的房间做了对调。
庄毅把房间收拾妥当,发现肉干还剩了不少,就想给团练兵大哥送一些。
他刚出门,却见谭家的闺女身穿一件粉色小袄,笑吟吟的抿着嘴唇站在房间门口看着他,眼神也不对劲。
不是吧,我刚吃十三岁的饭,谈这个还太早了。
“今日多谢小哥,我家带了锅子,还有牛羊肉,可以涮锅,小哥也来尝尝。”
说话时,她还故意往前一些,让庄毅闻到她身上的香味。
呃。
我还是个孩子……吧。
“多谢姑娘好意,我晚上不吃东西,姑娘请回去吃。”说着,庄毅径直去找团练兵大哥。
回来时,谭家闺女还在,“吃过了,还可以再吃些,这样赶路就不会觉得饿了。”
更有意思的是,她说话时,一副小女儿姿态,声音娇滴滴的。
说实话,庄毅已经来了五六年,早已习惯当个孩子,对这类事从未在意。
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你你大了,该想男女之事的时候,充满了不适应。
是以,他很干脆道:“多谢,我刚才在斋堂吃的很多,我要回去休息,失陪了。”
庄毅开门进屋,然后把门一下关上。
唉,果然是年岁太小,完全不懂风情啊。
谭家闺女挽着发辫,有些气馁。
刚才在屋里,爹对她和娘说隔壁的少年是举人,都吃了一惊。
“爹,他穿的那么朴素……”
“赶路的人,哪能穿的光鲜亮丽,招惹土匪么。”
爹很笃定,“少年身边的壮汉也不是一般人,都是团练兵。这么年纪轻轻就是举人,前途不可限量。可惜啊,他不吃这一套,把我直接拒绝了。”
她记在了心里。
再看少年就感觉不一般,玉树临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