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风吹过来,有点冷。我把围巾紧了紧,转身往回走。
走到楼下,我停下来,抬头看了看她家的窗户。黑漆漆的,没有灯。
我站了一会儿,进去了。
三十四
我八十五岁那年,搬去和女儿住了。
女儿在省城买了房子,非让我去。说一个人住着不放心,万一有什么事,没人知道。
我本来不想去,但架不住她天天打电话,最后还是去了。
走的那天,我去看了红梅。
我让女儿开车,带我去了公墓。她陪着我,慢慢走,走到红梅的墓前。
墓碑上贴着照片,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
我站在那里,看着她,说:“红梅,我要走了,去省城,以后可能不能常来看你了。”
风吹过来,把墓碑前的一束花吹得轻轻晃动。
我说:“这辈子,谢谢你。下辈子,还做邻居。”
然后我转身,慢慢往回走。
走到车旁边,我回头看了一眼。她的墓碑静静地立在那儿,阳光照在上面,亮晃晃的。
我上了车,走了。
三十五
现在,我九十岁了。
坐在女儿家的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着远处的山。山是绿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
我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看了很多年了。照片里,我和她站在烧烤店门口,笑着,搂着肩。
那时候我们还年轻,以为一辈子很长,长到可以慢慢过。
现在我知道了,一辈子很短,短到一眨眼就过去了。
有时候闭上眼睛,还能看见她。她站在门口,抱着团团,冲我挥手。灯光从她身后照出来,把她的影子投在地上。
我睁开眼睛,阳台上空空的,只有阳光。
我把照片放回床头柜上,躺下来,看着天花板。
想起她问我的那句话:“颖姐,你说我这辈子,值不值?”
我替她想了想。
值。
真的值。
因为她活过,爱过,被爱过。因为她有孩子,有朋友,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家。
这就够了。
窗外的阳光慢慢暗下来,天快黑了。
我闭上眼睛,耳边好像听见她的声音:
“颖姐,谢谢你。”
我笑了笑,在心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