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姐还是没接话。
我抬起头看她,发现她正看着我,眼神平静,没有任何惊讶或者同情。
“你知道我怎么发现的吗?”我说,忽然觉得有点想笑,“他自己把离婚协议写好了,摊在餐桌上给我。他说咱俩之间早没爱情了。”
我说完,屋里安静了一会儿。
林姐端起保温杯,喝了一口,又放下。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
“想离吗?”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跟他过了十七年,”我说,“十七年,林姐。从一个筒子楼里十二平米的小屋子,到现在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我给他生孩子,给他做饭,给他洗衣服,给他伺候老的送走老的。十七年,他说没爱情就没爱情了?”
林姐听着,没说话。
“可他又说得对,”我说,“我跟他之间,确实早就不像夫妻了。他在客厅看电视,我在卧室玩手机。他出差十天半个月,我连电话都懒得打。他回家晚了,我也不问去哪儿了。我们俩就像住在同一个屋里的两个室友,客气,礼貌,谁也不碍着谁。”
我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林姐递过来一张纸巾。
“我昨天听你在公园说那些话,”我擦了擦眼泪,“你说两千块以下的衣服看不上,月薪五万以下的男的别往跟前凑。我听着觉得特别痛快,又特别羡慕。我也想这么痛快地说一回话。可是我不行。我习惯了凑合,习惯了将就,习惯了把自己往低了放。”
林姐看着我,半晌没说话。
然后她站起身,走到窗户边上,背对着我。
“田儿,”她说,“你猜我这件风衣多少钱?”
我愣了一下,看了看她身上那件家居服。不是昨天那件藏青色风衣。
“昨天那件,”林姐说,“我穿了三年了。”
我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那年在商场看见的,打完折两千一。”她说,“我试了三回,没舍得买。后来离婚那年,我给自己买了一件。就这一件风衣,我穿了三年,每年春天秋天就穿它。它没降价,我也没降价。”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在公园说那些话,不是给那些人听的。是给我自己听的。”
“给自己听?”
“对。”林姐说,“每天出门之前,我对着镜子说一遍:林静,你值两千块以下的衣服不穿,你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