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辆警车拉着警笛,冲进来的时候。
带队的O记高级警司李Sir感觉自己的胃正在翻江倒海,晚饭吃的那点烧鹅腿差点没忍住喷出来。
他见过大场面,但这特么哪里是斗殴现场?
这简直就是《电锯惊魂》加《杀戮都市》的拍摄现场!
整条街道被鲜血染成了暗红色,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诡异。
满地都是奇形怪状的尸体,有的脑袋像烂西瓜,有的四肢扭曲成麻花,断肢残臂随处可见。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甚至盖过了旁边臭豆腐摊的味道。
而在这一片修罗场的正中央,一个男人正坐在几具尸体堆成的“小山”上,手里夹着一支烟,神情淡定得就像是在自家的阳台上看风景。
他的白衬衫已经被染成了血衣,脸上也带着血迹,但在那一闪一灭的烟头红光映照下,那张脸不仅不显得狼狈,反而透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妖异魅力。
“别动!举起手来!我是警察!”
李Sir拔出点38警枪,虽然指着林平安的脑袋,但他的手却抖得像帕金森晚期。
身后的警员们更是吓得面无人色,甚至有人直接扶着警车就开始呕吐。
林平安慢条斯理地吸完最后一口烟,将烟蒂随手一弹,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在血泊中发出“滋”的一声轻响。
他缓缓举起双手,脸上挂着那该死的一贯从容微笑,仿佛刚才杀人的不是他,而是某种不可抗力。
“我是自卫。”
“自卫?!”
李Sir看着满地的尸体,感觉自己的智商被按在地上疯狂摩擦,“你一个人,赤手空拳(虽然旁边有把砍刀),杀了九十个拿着开山刀的暴徒,你管这叫自卫?!”
“警官,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林平安淡淡地说道,“你可以看监控,也可以问路人。如果这都不算自卫,难道我要站着让他们砍死才算守法公民吗?”
“或者……”
林平安瞥了一眼不远处那辆依然紧闭车门的防弹奔驰,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
“等我的律师来。在此之前,我有权保持沉默。”
“拷上!带走!全部带走!”李Sir气急败坏地吼道,“这特么是惊天大案!谁也别想跑!”
……
旺角警署,审讯室。
这里是出了名的“鬼见愁”,平时进来的古惑仔不死也得脱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