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酒吧......”
刘书航确实是个富二代,
富二代身边也会有很多富二代朋友。
这些人一旦聚在一起玩久了,就会哪天突然冒出一个点子王:
“要不我们一起搞个项目做做吧?”
然后几个人就像脑子抽筋了一般,闷头去干。
这种平日里就是在一起玩的狐朋狗友,
一旦集体灵光一闪,那往往就能达到集齐卧龙凤雏的效果。
并且项目一旦启动,还很容易意见不统一,出现内讧。
酒吧是开起来了,
装修地很有逼格,
也有些造噱头的脑子,
懂得把自家的豪车都停门口一摆,搞得声势浩大。
吸引妹子来玩,有妹子来玩,就不缺男性客户。
最开始还火爆几天,
可经不住朋友多啊,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
最后五湖四海皆兄弟。
这酒吧也就被这些兄弟给吃黄了。
一开始动静有多大,最后关门的时候就有多丢人。
刘书航举起杯子和林默碰了一下,认真道:
“林兄,我现在创业,不是为了赚多少钱,而是要证明自己!我要告诉所有人,曾经失去的面子,我都要拿回来!”
林默:“行行行,你先冷静一下。”
虚假的败家:花天酒地,吃喝玩乐,玩车玩表玩女人。
真实的败家:我要创业,我要证明自己!
林默心里为老刘家捏一把汗。
自古以来,帝王之家,不怕守成之君,怕的是那些野心勃勃的二愣子。
“你先说说看,你想干啥项目?”
“我想开一家高档的咖啡店,把它做成全国连锁,然后走出国门,就像星巴克一样。”
刘书航自信无比说道。
林默沉吟一会,道:“然后血洗华尔街?”
“昂?”
刘书航和朱珠都齐齐向他看了过来。
说咖啡店的事情呢,怎么就扯到血洗华尔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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