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未觉。都察院选人、督事之责何在?”
工部、刑部也纷纷附议,话里话外直指都察院失职一一明察的看不出问题,若非暗访揭露,朝廷岂不被蒙在鼓里?这监察之权,究竟还能不能信?
面对这样的攻击,副都御史海瑞冷冰冰的抛下话:
“御史亦是人,人或有失察。然制度既在,失察者自有律法惩处。”
海瑞的意思很简单,考核都察院的是六科给事中,既然王、韩二人办事不力,那自然要交由六科给事中调查。
也亏着如今执掌都察院的是海瑞,总算是暂时压住了反对声浪。
只不过在都察院内部,有关王韩二人的问题,御史们也爆发了激烈的讨论。
王国光的争议还好。
王国光向张居正靠拢,本身就支持一条鞭法,他去介休就是带着预设立场去的,到了地方又只听信官员和士绅的汇报,这是御史本职工作的失职。
对于追责王国光,都察院内并无异议。
但是韩楫的事情又不同了。
韩楫的工作也是很细致的,他和吴县的工厂主和雇工都有接触,他的奏疏所言的也都是真的,吴县县令,确实是挪用了本该征收的商税,来保障折役银的征收。
如果说,介休的事情好定性,就是一个坏人假借正确的名义,通过错误的手段,达成了一个错误的结果。
可吴县呢?
是一个正确的目标,通过错误的手段,达成了正确的结果。
遇到这样的事情,朝廷要如何处理?
那韩楫的汇报也没有不当的地方,顶多说倾向性比较明显,如果因为这个被追责治罪,那都察院谁还敢办事?
紧接着,讨论的圈子又扩大了。
这两份奏疏,两份密奏公布之后,加上介休和吴县这两位县令实在是太有“新意”,对于事件的讨论开始扩散。
各大报纸也加入了进来。
而报纸的讨论话题,也很快从单纯的吏治问题,扩展到了更深的话题。
比如“徭役”到底是什么?
首先发声的是《江左雅报》。
这家报纸的笔杆子多出身江南传统士绅,维护的也是原本大明的那套乡土秩序。
所以《江左雅报》的立场最为激烈。
其头版社论题为《役有常经,不可妄改》。
文章开宗明义,引用圣贤之言,强调“古者使民,岁不过三日”,力役之征本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