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1章 改革双刃剑  肥鸟先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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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慎行乘快船到吴县,比朝廷派遣明察的御史韩楫还要早到了。

他没进县衙,先去码头货栈。

扮作收丝的客商,和几个账房、管事攀谈。

账房们起初谨慎,但是于慎行做报馆记者的时候,和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一番交谈后,他又展示了自己“京师来的商人”的实力,很快熟络起来。

“役银?”一个老账房摆手,“早不用咱操心了。县里定了新章程,工坊主替雇工缴。”

“工坊主肯缴?”

“肯。”另一人接口,“能抵商税。东家算过,抵下来差不多,不亏。”

于慎行问:“抵多少?”

“三成。”老账房压低声音,“但得是“正项商税’,杂捐不算。县衙有细则,坊主们人手一册。”“雇工呢?工钱可被克扣?”

“那倒没。吴县工价明码标价,东家压价,人就跑。如今各厂都缺人手。”

“而且九江那边也在挖人,待遇可好了,如果不是大部分人不愿意背井离乡,工钱说要再涨呢。”于慎行又去了两家织坊,问了几名雇工。

说法一致:役银东家缴,自己省了事,工钱照旧。

他心下稍安,但想起苏泽叮嘱,又往县衙户房跑了一趟。

以“欲设工坊谘询税务”为名,见了户房一名书办。

书办很热情,搬出一本《吴县役银折征及商税抵扣则例》。

于慎行翻开细看。

则例写得很清楚:凡在吴县开设工坊、雇佣长工者,须为雇工代缴“代役银”。

代役银数额按雇工人数、工种核定,每季缴纳。

缴纳后代役银可抵扣该工坊当季“正项商税”,抵扣上限为三成。

余下七成商税照常缴纳。

则例后附有计算公式和案例。

书办解释:“这是蔡知县定的。他说,雇工在坊做工,无农闲,再征役银不合情理。但役是百姓对朝廷的责任,不能免。责任就转到坊主头上。”

“坊主缴银,可抵税,负担不增。雇工免役,专心做工。县衙役银也能收齐。”

于慎行问:“那吴县的商税岂不是少了?”

书办点头:“是。抵掉的部分,不计入商税正额。所以账面上看,商税增长慢,但折役银这块涨得快。”

“但是知县老爷说了,这少只是暂时的,吴县愿意承担的折役银,这能吸引到更多的雇工来吴县,如今我们苏州府各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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