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权力范围剥离。 内阁意见分歧,奏疏送呈御前。
但是内阁也有隐忧,律令制度还包含了对皇权的限制,相权日重,这份奏疏能不能通过,还要看隆庆皇帝的意思。
果不其然,隆庆皇帝留中了奏疏。
一一【模拟结束】
【剩余威望:10400点】
【若要完全通过《请增补司法专务大臣疏》,需支付3000点威望值,是否支付? 】
果不其然,这份奏疏在内阁几乎都获得了支持,就算是反对的诸大绶,也是反对分割他的权力,而不是这件事本身。
但是这份奏疏,也引起了隆庆皇帝的忌惮。
隆庆皇帝只是病了,他的思维是正常的。
太祖朱元璋一再强调立法师事于唐,但《大明令》《大明律》及此后的明朝法律文件,如《诸司职掌》《问刑条例》《皇明条法事类纂》《大明会典》及各单行条例等,为何皆采用肇始于元朝的六部分类编纂体例,而非恢复唐朝法律体系的编纂体例?
原因自然也简单,这是为了君主集权的需要。
朱元璋的理想体系,六部直接对接皇帝,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扁平化垂直管理,所有的事务都要交给皇帝来裁决。
只可惜,除了朱元璋之外,后任的皇帝,都远不如他勤政。
就是成祖朱棣,也更喜欢军务,而不是处理那些繁琐的政务。
于是有了内阁。
当然,后世皇帝也留了心眼,内阁有权无名。
隆庆皇帝已经给了内阁很多权力了,如果按照苏泽奏疏所奏,那以后修订大明律(立法权),制定“格”(司法解释权),都归于内阁。
而且律令制度,就意味着以后大明皇帝的法令,还需要内阁的确认才能生效为法律文书。
唐宋的相权,也就是这么来的。
即使是病中的隆庆皇帝,也不愿意让出这么大的权力。
这件事如果直接推动,阻力肯定很大,还会给皇帝留下不好的印象,这也是为何大明朝的司法体系只能修修补补,没办法翻修重造的原因。
也亏着苏泽有挂。
苏泽果断选了“是”。
【叮! 威望值已扣除,请宿主在现实中提交奏疏,模拟结算将在奏疏执行后进行! 】
【剩余威望:7400。 】
看到扣掉的3000点威望值,苏泽也有些肉疼。
但如果能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