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篇,深有所得。”
“唐以律令格式为四柱:律正刑、令立制、格补敕、式定程。 四体相承,权责昭然。 “
”反观我朝律例,则例愈繁而弊愈深! 刑部释律、都察风宪、地方援案,往往一案十解,胥吏因缘为奸。 “
”昔唐制可行,盖因三省六部制衡,宰相总揆律令修订。 今中书门下五房已复相权之实,此乃重立律令制三百年未有之机! “
李一元在信中,希望苏泽能推动司法改革,进行一次《大明律》的集合修订工作。
所谓“诸律归于《大明律》”,修成一部大明上下都能通用的法典。
这份法典,涵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类”,包含“刑、民、商”诸法条。
然后李一元又提出,将历年判例中,判的比较好的案子,升级为“格”,编订“隆庆格”。 这些“格”经过内阁的批准后,再由皇帝御准颁行全国,“格”可以定期修订增补删减,每次重新修订之后,都要通过印刷机颁发给全国,禁地方擅引私例。
写完这些,李一元叹了一下。
他这一次又帮了苏泽一次,希望苏泽能知恩图报,也帮他一次,推动律令制度的改革。
李一元解开自己腰间的四个粮袋,不一会儿胖鸽子飞扑进来。
当胖鸽子飞进了苏泽的书房,苏泽知道了大捷的消息已经在八百里加急送到京师,系统这次是真的给力了!
叶尔羌汗被擒,这也就意味着西域最大的势力已经瓦解,这时候朝堂上最保守的人,也不会再反对成立安西都护府了!
肉送到嘴边,岂有不吃的道理?
自己只要静待消息传乎京师就行了。
而让苏泽高兴的,是李一元的私信。
专业的就是专业的!
李一元这位大明首席法律专家,律法上的造诣实在是厉害,他已经意识到了律例制度的不足,提出要进行律令制度的改革。
甚至李一元的律令制度改革方案,苏泽也大为赞同,不愧是重新修订过《大明律》的人。
重修法典,这也是非常急迫的事情。
上一次的澳洲开拓公司股票的事情,苏泽利用特别手段压了下去,但是也说明问题。
大明的飞快发展,其司法体系已经落后。
法律落后于时代,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面对种种新事物,却没有法律约束,结果必然是国家的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