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简童眼神呆滞一瞬。
愣愣地盯着沈修瑾,任由男人抱着她上车。
突然觉得很好笑。
从前,认为有家人的地方就是家。
从前,也信誓旦旦觉得她和沈修瑾的未来,或许会有一个家。
三年的牢狱告诉了她,家人有时候才是伤你最深的,痛彻心扉。
三年前的沈修瑾送她进监狱的时候,毫不手软,没有一丝的商量余地。
那时候,她就该知道,从前她那些自信满满信誓旦旦的骄傲有多天真。
简童无法怪自己天真。道理很简单,人类的长成是从一张白纸的婴儿,一点一滴接触着摸索着这个世界,而后,才被染成这个世界的色彩,或黑或白或其他。
世界上的人千百样,但,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相同的经历。
毕竟,人不是从老活到小,而是从小长到大,到老,无法逆生长的人类,自然,生活中的智慧、经验和感悟,用时间和经历去堆积出来的东西,也不可能在不可能的年纪就拥有。
埋怨自己过去的天真,这本身就违背成长该有的顺序,简童做不出。
但,此刻,这个男人说:跟我回家。
真的,很讽刺。
三年前的简童听到这句话,会笑容灿烂拥抱上去。
但,现在,突然觉得,好没意思。
我要时,你不给。
我走时,你双手奉上。
车子在路上行驶,趁着夜色,终于抵达了那个“家”。
门开,又关。
简童环顾四周。
精美不俗,却少了人气。
家?
不过是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囚笼。
富同贵,难同当的,才是家人。
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
这里,不是。
再豪华,再宽阔,也比不上她和阿鹿的狗窝。
简童安静地换上毛绒拖鞋。
沈修瑾说:
“去换件家居服。”
简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病号服,的确,需要换下。
沉默推开客卧房门。
再推门走出时,人没到客厅,已经听到厨房那边传来丁零当啷的杂乱声响。
又一声“哐啷——”,发出好大一声巨响。
这下,简童想当做听不见都做不到了。
到厨房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