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派新税,同时征税程序也必须严格依法,不得随意加征、减征。
效率原则,强调经济效率,即促进发展;行政效率,即便于征管。
公平原则,则强调对纳税人要量能负担、一视同仁。
实质课税原则,强调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税负,而不仅考虑外观和形式。
比如大明田税中,最流行的“诡寄”、“飞寄”,就是通过改变形式进行的税负转移。
这四项原则,正切中大明税制的要害,或者说的直白点,大明一条也没做到。
当然,这四条原则也不是林浅原创,就是照搬后世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这四项原则,配以闽粤的具体情况。
新税种应以田税为重点改革对象,首先清丈,再进行土地分档,设立起征点,取消人头税,取消士绅优免。
商业税,统一改为所得税、关税两种,鼓励大商户建立标准账册,以营业利润为主,以门面、地段为辅,按比例征收。小摊贩则以定额税为主。
关税主要针对海贸商人,仿照郑芝龙设立令旗制,按船只吨位、货值征收定额比例税率,闽粤海域凭旗通行。
以盐税为代表的专卖税,则以佛山模式为代表,生产端官督商办,流通端自由贸易,废除纲法的世袭垄断。
同时废除核定税额,改为从价计征的定额税率,避免硬性摊派造成的盐价波动。
另外,废除徭役。
大明朝的徭役,经济效率低下,强制征发劳力,又破坏农业生产,且役夫积极性低,工程质量差。还造成社会不公,滋生行政腐败,地方官派役、折银的权力,成了他们敲诈勒索的工具。
将劳动力束缚在无偿服役中,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手工业、商业的发展。
徭役之害,几乎已是大明有识之士的共识,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正有将徭役货币化的念头。同时,徭役也令底层百姓恨得牙痒痒,将之废除,还能进一步巩固南澳新政权的合法性。
几乎可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至于废除徭役后,地方工程谁来建?
那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财政的钱买市场的服务。
涉密、高精尖行业,以财政供养的专业化、半军事化技术队伍建造。
临时性、季节性的工程,如河道清淤、灾后修缮等,由官府按市价公开招募短工,并配以军队。民生与商业工程则进行市场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