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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每个工分只值5分钱。张曼红和其他几个上海女阿拉一分去鸡角岭公社就被划到了妇女里最低的工分档——在公社,最强壮的女社员干满一天是8个工分,普通的女社员则在6、7个工分之间,上海女阿拉们都是5分档,和身体不好的女社员、还没成年的女孩一样。

按着公社的规矩,每一天的出工分为3个部分,早晨5点半到8点半是早工,然后是早饭时间,吃完早饭,9点半到12点半是午工;午工完了就是午饭时间,而下午1点到5点则是晚工时间。社员们只有干满这3个工时,才能得到全部的工分。所以,张曼红她们拼着命干满一天才能赚5个工分,也就是2毛5分钱。即使女知青们体力吃得消,她们也往往不能干满全天——村里没通电,她们得趁着白天里有天光,洗衣、挑水、做饭、种菜……

而这就意味着女知青们每天的收入大概只能维持在2毛左右,这点钱根本就不能饱腹,更谈不上吃肉什么的了,所以分到鸡角岭插队两三个月后,女知青们就用完了随身带的钱,不得不开始给上海写信,向家里要钱。张曼红家里负担很重——她爸妈生了8个孩子,最小的妹妹才3岁,作为长姐。她张不开口要钱,硬挺了半年,因为太缺乏营养,公社的双抢结束后,她的两个小腿浮肿起来,一直消不下去,实在没法子了,她才给上海写了信。

两个月后,张曼红家里才给她回了信,信里附了5块钱的汇款单。那信是她的三弟写的,说家里为了给她寄钱,得勒紧裤腰带过一个月了。那之后,觉得自己没用的张曼红能不给家里写信就不给家里写信,苦熬着又过了一年。

今年10月份,她在山间的小道上挑水,一时不慎滑了脚,从半山坡滚了下来。滚了一路,到山脚时她已经昏了过去。这次意外事故把她的骨头摔断了一根,全身上下的皮肉也摔坏了不少。插队的知青和公社的社员一样,看病是要自己掏钱的;张曼红身无分文,知青们凑了20块钱才把她送去了镇医院。这样一来,张曼红只能给家里写信了。

信寄出后没多久,张曼红的妈妈就来了鸡角岭。她带来了50块钱,本以为足够用了,镇医院的医生却说最好让张曼红回上海治疗——张曼红断的是左半边的锁骨,很不容易长好,最好去能照x光的大医院治疗。

回上海治疗,那得花多少钱,张妈心里直犯难,就和张曼红说,她留在吴兴治疗更好。负责的医生早就和张曼红说过了,锁骨要是长不好,她以后就是个高低肩了。张曼红可以为家里吃苦,但她不愿意因为明明可以治好的骨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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