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八章 太后降珠!土改新政!  花雪飘飘飞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没将佃户也视作为「人」。

反正,他们会将租金拔得很高。

偶尔一些狠一点的,甚至能达到一年产粮的七成左右。

为了租田,交给地主七成,还得上交官府。

百姓手中,又何来的粮食?

要是一不小心有了点小天灾,那可就被逼到了绝路。

没了生路,怎幺办?

造反!

无论是流民,亦或是佃户,最终都只有一条路—造反!

这样的做法,注定不利于社稷安宁,江山稳固。

这,其实也就是封建王朝亡国灭种的核心缘由之一。

古往今来,不乏能人志士,也都察觉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为此,以往的时代,但凡涉及与土地兼并相关的事宜,朝廷都会予以禁止。

或为限田制,或为均田制,或为王田制。

秦、汉、晋、隋、唐,皆是如此。

唯有大周是例外!

自秦汉以来,已有千余年。

大周,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不禁止土地兼并的王朝!

自太祖皇帝始,朝廷就有共识:「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为自然规律,仅通过核定田产、规范赋税以维持统治,朝廷并不插手有关之事。

也即,偏向于自由买卖。

从理论上讲,权贵能买田,百姓自然也能买田,并借此跨越阶级。

嗯只能说,有点过于理想。

在客观公正的条件下,「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

的确是自然规律。

但问题在于,这是封建时代。

抢占、压迫、黑恶势力,可谓屡见不鲜。

平民百姓,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翻身,实在是太过艰难。

反之,逆天改命的机会低,佃户自然是没有任何兼并土地的机会。

所谓的「不禁止土地兼并」政策,自然也就成了权贵阶级的东西。

这也就使得,大周几乎是完全放弃了对土地兼并的行政干预。

而结果就是,兼并集中之盛,远超前代,胜过往昔。

一样是王朝中期。

西汉年间,土地兼并率大致是百分之四十左右。

东汉年间,土地兼并率大致是百分之五十左右。

晋、隋、唐年间,也基本上维持在百分之五十以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