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百二十八  樱桃小狗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则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依据定义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则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声是色蕴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声是色蕴的部分,则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与声为一,都是色蕴中的声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所作性应是无常的同义词,因为《佛法》说:无常与所作性是同义词故。

守方:同意。

a*攻方:已生的法应是所作性的定义,因为《佛法》说:所作性的定义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同意。

b*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因为是已生的法中的色蕴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中的色蕴,因为与色蕴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与色蕴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吗?

守方: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因为是色蕴的部分中的外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中的外色,因为是外色中的声故。

守方:因不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