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百二十八  樱桃小狗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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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反驳或解答。随着辩经活动的深入,最有特色的画面开始呈现,站立者面对对方,采用各式各样的手势和丰富的肢体动作,甚至怒目而视、手挥念珠、单脚独立并大力击掌以壮声威。他们或在提问时高举手臂向下劈落;或拉动佛珠表示借助信仰的力量来战胜对方。

可惜的是大多数语言不通,例如苏相柳就停不懂辩经内容,但是听着短诵长吟、低念高唱的环境之中。苏相柳还是很喜欢这里的氛围,喜欢看这些信众喇嘛在古树参天、碎石铺就的辩经场内为了心中神圣的信仰而展开辩论的场景。倒是一旁的老和尚,看苏相柳一副汉人的样子,到起了几分亲切感,开始在旁边主动解说起了他们辩经的内容,辩经分攻受两方,左边那个是攻房,右边是守方,老和尚翻译着他们得对话,至于能不能理解,就看个人的悟性了。

攻方:凡是无常,都是知觉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故。

守方:前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与声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因已许!

说明:因已许,指守方已同意此小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词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词,则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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