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不就开了个小破公司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娘不干了!”
沈晶晶的这几句杀伤力极强,成功地打消了正准备凑过去安慰她的一干人等的念头。
沈晶晶要走了,难不成他们也跟着一起走吗?
那是不可能的!
凌云实业确实是家小公司,或许沈晶晶看不上,但是在大部分人眼中,凌云的工作环境挺好,福利待遇也不错,更难得的是工作轻松,工资还高,这样的工作单位其实不好找!
事实上,大家奉承沈晶晶,主要还是因为她和林云关系好,如今她和林云撕破脸,大家自然需要重新站队了。
谁都没有料到,不久前让她们津津乐道的“秦董事长和林总已经去找简雯算账了”的消息,竟然带来了一连串的让人预料不到的结果。
直接后果是,沈晶晶辞职了,由于她还在试用期,当天就办好相关手续,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这家“小破公司”
间接后果则是,留下来的所有人都和公司签了一份离开公司后多久不得从事同行的所谓保密协议。
由于林瑶手上的客户最多,所以她的协议上年限是最长的:三年!
林瑶有些犹豫,倒不是她想在离开凌云后做点什么的打算,只是,凌云这种是纯贸易公司,什么产品都可以经营。
如果她签了这份协议,岂不是意味着离开凌云后就要离开整个外贸行业三年之久?
李仁海小声道:“放心地签吧,这种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
林瑶想了想便明白过来。
保密,那也得有机密可保才适用。
凌云这样没有专利、没有品牌、没有核心技术的贸易公司,有什么机密可以泄露?
再说,凌云对员工提出额外的要求,就得作出相应的补偿。
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却让人承诺几年内不得从事同行,这种霸王协议是无效的。
可是林瑶仍然有些顾虑,法律上无效,但是人情上呢?
简雯曾经对她说过,“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人生最为灰暗的时候,是卡洛斯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林瑶何尝不是同样的道理,在她最落魄,最绝望的时候,是林云给了她新的希望。
如果有一天,她要离开凌云,也不希望和林云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那么这份协议,她到底是签还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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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林瑶并没有耽搁,她急急忙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