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司马光四月十七日洛阳上书  要离刺荆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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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宣宗重惜服章,故当时得绯紫者以为荣。此赏功之公明者也。鞧牛杀孟丙、仲壬、立叔孙昭子,昭子数其罪而杀之,孔子善其不劳。丁公脱汉高祖于阨,高祖以为不忠而斩之。武帝妹隆虑公主且死,属其子昭平君,昭平君杀人,武帝流涕而诛之。唐明皇弄臣掀捕盗官坠马,明皇杖杀之。宣宗谓乐工:「汝惜罗、程艺,我惜高祖「太宗法」。此罚罪之公明者也。臣略举此数者,以为明验,其余在陛下博览载籍以考之,知臣所言不为谬妄。

臣一夫之愚,不能周知天下之务,近曾上奏,乞下诏书,开言路,伏望圣慈早赐施行。并治平四年五月三日上殿札子具录进呈,乞陛下留神幸察。

……

只能说,看东西的角度,一旦偏了,那就是真的偏了。

原本历史上,这上书,肯定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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