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8章 少年已知愁滋味  努力的小写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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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汉子喝了些酒,由于下巴上还留着一把胡子,喝酒又不肯乖乖的喝,从来就是仰脖子干,把酒喝的一胡子的汉子盘腿而坐,醉眼朦胧,擦了擦嘴边的酒水道:“当边军那些岁月,我早些时候读过些书,还算稍微讲一点儿国家忠义,而那些军中袍泽,大多不讲这些,挣军功,赚银子,给先行一步的军中袍泽报仇。

战场杀敌就只是杀敌,图个痛快而已,不过沙场上给砍了一刀,射了一箭,那么缝针拔箭的时候可就只有痛,没有快了,一大堆大老爷们儿,躺在满是血污气的伤兵帐篷,疼的嗷嗷叫,谁也别笑话谁……

刚刚也说了,我实在是受不了那几年身边每天死人,就退了军伍,开始厮混江湖,不曾想这江湖上还是死人,在我身边死了的人,比那些军中袍泽还要死的可怜,他们好歹有一战之力,再说了,战场上,就没有谁就是不能死那一说,报仇归报仇,谁也别不服。

但是江湖上不是啊,我以前那帮子兄弟,就因为机缘下得到一件令大部分人都得羡慕的宝贝,不知怎的谁走漏了风声,一群所谓的山巅之人,你们可能没法儿想象,一些武道七八境的人找到我们,说是要买这个宝物,但是那出价,就跟让我们白送没什么区别,我们当然不答应。

但是那伙人看了我们这伙人一眼,那种眼神,就跟看路边的蝼蚁一样,然后说我们的命也挺值钱的,就要用我们几个的命买我们手里的宝贝,你说,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

当时……当时哪知道他们是这般的山上高手,于是我的那些兄弟,一个个的被捏死在我眼前,我们连动一下手指头的本事都没有,更别说什么反抗。

留我一命的原因,在我现在看来,就是那位武道大宗师,呵呵,大宗师,他很闲,他好像就想看着我这种蝼蚁能如何,果然,到最后,也没能把他如何。

你们可能不信,我赵长英,出身书香门第,当年不喜欢那股子劲头,是属于投笔从戎,当然我那家族也算不上钟鸣鼎食的豪阀,可也勉强算一地郡望吧,这都多少年没回去过了,好好一个父母健在的家乡,到如今,倒是变得像一个故乡了。”

汉子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偶尔说两句酒喝一口酒,周围的人也是默默的听着,大家活了小半辈子,都是有故事的人,或喜或悲,在这种场合上难免勾起心底的那些许多年未曾浮上心头的回忆。

许多故人故事,可想可念,不可及。

尤其是当赵长英说道家乡和故乡两个字眼的时候,周围的愈发沉默,大部分人都是当年出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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