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三十七章 中日和平条约  流泪的鱼wyj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的代表,在中华帝国津门签署了《中日和平条约》。

条约规定,第一,日本要承认发动战争的错误,向帝国道歉。并且,赔偿在大冶铁矿事件当中被杀的那些无辜的中国工人。第二,日本要归还宝岛给中国。放弃对琉球和朝鲜的统治,让他们重新恢复为独立国家。第三,日本要放弃在华的所有特殊权益。第四,日本要想中华帝国支付总数为两亿五千万英镑的战争赔款。第五,为了远东的和平,日本必须要将正在建造的‘萨摩级’战列舰交给中国。第六,日本要保证今后不得向中国发起战争。

当帝国首相杨度和日本首相西园寺公望分别在条约上签署了自己的大名,加盖了两国的印章之后,条约正式生效。这份条约,也标志着中日两国在远东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中华帝国击败了日本,再一次的成为了远东的领导者。(未完待续。)

ps:第一更到,求订阅,求月票和推荐票!

老施新书: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