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 帮忙  山向水口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退出阅读模式,即可阅读全部内容

不会,换就换,不换就不换。

“真的不需要。”包不书摇头,这碧波部落是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湖泊的小岛上面。

据说有数百个大小不一的岛屿,共同组成了碧波部落,碧波部落的坐骑就是那个巨大的鳄鱼一样的坐骑。

海清离开了,碧落部落绝大部分的人都姓海。

包不书与海清的交谈并没有躲避其他人,碧波部落的离开,九鼎部落的人又来了。

“我叫黄林,不知道包大郎需要什么东西交换凝血丹?”黄林开口说道。

九鼎部落就姓黄了,能够出面交涉的,都是各个部落有头有脸的人物,在这里,地位是与实力直接挂钩的。

“九鼎部落没有我需要的东西。”包不书摇头。

包不书是想与炎火部落交易,黄林听到这话,瞪眼喝道:“你难道不要武器?”

“不需要武器,我的拳头就是我最好的武器。”包不书摇头,要是炎火部落不答应,那么自己也许会与其他部落交易。

“包大郎,咱们比一场,要是我用武器打败你,你就得与我们交易。”黄林听到这话,开口说道。

这话听起来不舒服,但是这话的意思并不是挑衅,而是不相信包不书说的话,证明包不书需要武器。

要是不明白这边人性格的,也许就会产生矛盾。

就拿全国各地来说,南方人互怼一般都是洞口不动手,而在北方,互怼就是拳头,这就是区别。

一个南方人去了北方,用嘴怼人,也许别人就是拳头上身了,而北方人去了南方,等别人动手,也许等的都不耐烦了,对方还不会动手。

当然南方也分地方,并不全部是这样。

“好!”包不书一个好字就解决了。

包不书与黄林来到交易地方另外一边,这边还有人互相摔跤,比拼的就是力气。

“包大郎,我来了。”这里比试就是直接动手,绝对不会哔哔的。

黄林手里是一把长枪,猎杀妖兽与蛮兽,一般都是枪类武器。

为什么了?

一方面是枪类武器杀伤力大,可以一击毙命,砍刀之类的并不适合猎杀猎物。

另外一方面,就是皮毛,刀也许把皮毛都报废了。

长枪是青铜的,黄林个头本身就比包不书好高,包不书个头达到了两米多一些。

这是修行之后身体才暴涨的,而黄林起码是两米三四的高度。

并且身体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