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七章:联合国的阻挠  咔咔咘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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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全国网民热烈参与太空站征名活动的时候,集团的所有领导甚至国家领导都在为了这个空间站着急上火,原因就是上报联合国的发射计划和轨道、通讯频率的请求竟然都没有通过。

这个事情归联合国名下的国际电联负责,可以说它们负责全球所有的信息通信技术,是的,是所有通讯,比如手机上采用的1G、GSM、CDMA、3G、4G这些通讯技术,都是它们点头认可才能制作成标准,所以空间站的通讯也逃不过它的手掌....

这个部门有一部分业务是为空间系统和地球站采用国际协调、通知和登记程序,通过将数据纳入《国际频率登记总表》(MIFR)获得国际认可。

这次要发射的空间站虽然比卫星高级很多,但是向联合国申报的程序还是要按照静止轨道卫星进行的。

地球静止轨道只有地球赤道上空36 000 km 处的一条,其长度约为 264 928km ,换句话说每 1 度地心角弧长为736km 。这么长的轨道看似可以容纳很多颗卫星,但是实际上能够容纳使用相同频段的卫星却极为有限,这是因为这些卫星系统之间会有互相干扰。加上地球人口分布极不均匀,适用的轨道位置就更少。非静止轨道虽然很多,使用这种轨道的卫星网络之间、它们和使用静止轨道的卫星网络之间也会产生干扰,所以现在地球上的静止轨道资源已经完全没有空余了,已经被所有国家瓜分完。

根据《无线电规则》的规定,凡是希望得到国际承认并受到保护的卫星系统,都要按照《无线电规则》的规定程序向国际电联的无线电通信处登记,手续完备后,该卫星系统才会登记在国际频率总表( M IFL )上,各成员国才有义务不干扰这些卫星。

根据 1967 年联合国外层空间公约,国际电联规定了静止轨道的“有效利用”和“平等进入”两种机制,也就是协调程序和事先规划程序。

事先规划程序事是指先对某些频率进行指配,例如 2000年大会指配给我国 4 个位置,它们是 62 ° E 、92.2 ° E 、134 ° E 、122 ° E (香港),这个程序不分国家大小,每一个国家都指配一些轨道位置和一定的频率,从而每个国家都可以“平等进入”。

协调程序则要遵循所谓“先登先占”的原则,先登记的国家可以先占有轨道位置和频率,后登记的国家必须先向登记的国家协调,经过双方共同努力消除不可接受的干扰,取得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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