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美满,白头偕老。
合卺宴的结束,标志着大婚典礼中最重要的成婚礼接近尾声。紧接着要举行的是一系列的婚后礼。农历五月初二,皇帝在紫禁城内举行朝见礼,初四举行庆贺礼,初五、初八分别举行筵宴礼和祈福礼。太和殿上高悬巨幅“囍”字,皇家乐队分列东西两边,光旭皇帝坐在太和殿内,接受王公百官的朝贺。庆贺礼结束后,还举行隆重的颁诏礼。颁诏礼在广安门城楼上举行,礼部官员把帝后大婚的喜讯昭告天下。
农历五月十五,光旭皇帝在太和殿设宴,款待皇后娘家的男性成员和王公大臣,而皇后则出面宴请娘家的女性成员。至此,光旭皇帝的大婚典礼落下帷幕。
这次大婚,共花费银550万两。其中,各种“外办”耗费,共为105万余两,占大婚开支总额的20%左右;而由“内办”的帝、后应用冠服、朝珠、钿钗、金银珠宝玉器,嫔位所用器物,皇后妆奁,以及后嫔铺宫应用的金银器皿等,共为银400万两以上,占总耗费的80%左右。
这些银两主要是从各省、各税关指派筹解的,是从全国征收上来的财富。虽然大乾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仁曦太后对筹办光旭大典曾指示说:“国家经费有常,目下整顿武备,需款孔多,各省时有偏灾,尤宜体念民艰,爱惜物力,朝廷躬行节俭,为天下先,该大臣等,务当仰体崇实黜华之意,严饬承办各员,认真原理,不准稍涉浮冒。”但官员们的实际做法则完全相反,大婚典礼的经费,不但没有“节俭”下来,反而逐步加码。光旭十三年五月二十日仁曦明降懿旨,光旭大婚应需款项,“著户部先行筹画银二百万两”,各省“预为指派二百万两”。半年之后,光旭十四年正月十七日总管内务府大臣福昆面奉懿旨:“办理大婚之款四百万两尚不敷用,著户部再行筹拨一百万两”。九月二十六日又奉旨“续行筹拨五十万两”。三次共筹拨银550万两。
对于耗费如此巨额银两办理帝国皇帝的婚礼,帝国的臣民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当,但一些对帝国命运一向关注的外国人士则颇有微词,为帝国政府服务的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就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据帝国军机处档案记载,光旭十五年上半年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谷子、高粱、玉米三种粮食计算,平均每仓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如果每人每年口粮按二石计算,计折银二两九钱二分。光旭皇帝结婚耗用白银550万两,按当时的粮价折算,可以购买近400万石粮食,足够190万人吃一年。”
“当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