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捕快们,林德利还是非常得意的。
他使用的那种飞行道具,哪怕是技艺最为高超的马戏表演者,也玩不转的。
林德利在草丛中跑了一会儿,忽然间,他停了下来。
他看到了一个人,就站在前方不远处。
这个人一身如雪白衣,长白也用一条白带束起,完全是一副文士的打扮,但他腰间的佩剑说明,他这个文士,应该是会武的。
问题是,林德利一眼就认出了那把剑。
那是忠王的剑。
这个人并没有使用蒙巾,在月光下,林德利认出了他。
李向天。
那把忠王剑一直是在自己在曾府的居所里,怎么会到了李向天手中?
这把剑虽然确定是忠王李秀成的遗物,但和李思竹并无直接的关系,所以算不上重要的物证,加上这把剑对他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作为号召各地及海外天国余部的象征物,因而他并没有把剑献给曾伯恒,而是自己偷偷保存起来。
但是现在,忠王剑就在李向天的腰畔。
林德利忽然觉得浑身冰冷。
“向天,杀人不过头点地,杀人不过头点地。”林德利对李向天说起了乾国的江湖黑话,意思是请李向天放过他。
“我放过你,你会放过思竹小姐吗?”李向天平静的看着林德利,“佩瑶的事,我先不追究,我只问你,你会放过思竹小姐吗?”
“就算我不那么做,曾九也会找到象我这样做的人。”林德利为自己辩解道,“我和思竹小姐并无仇怨,只是想借思竹小姐之手,干掉林逸青而已。这只不过是买卖。”
“是啊,在你看来,一切都是买卖……”李向天的眼中闪过愤怒之色,“可你要买卖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你这么做,考虑过她们的未来和我的感受么?”
“我知道这很对不住你,也对不住她们,向天,但是我没有办法。”林德利叹了口气,“所谓‘死道友莫死贫道’,现今世道不好,想要活下去,就得有人牺牲,难道不是吗?”(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