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什么的?你在我的领地内干什么呢?现在,伊瓦尔已经盯住他不放了;五分钟之后,伊瓦尔就产生了激情,一种狂劲。伊瓦尔要弄清楚,这个穿亮金色外衣的家伙为什么要在林荫大道上挤来挤去。
突然、伊瓦尔猜到了:他是个侦探。
是个侦探,是个换了装的警察。伊瓦尔完全是本能地认出了这一点。从完全细微的特征,从他打量每个行人对所用的那种斜视的眼神以及他那监视人的目光认出了这一点。这是不可能认不出来的,警察在学习****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须训练眼睛。这可不那么简单:首先,他必须像用刮脸刀划一条小缝那样,迅速将目光从一个人身上一下子溜到他脸上,在这一瞬间记住他的全部特征,而另一方面,还要在心里同警察局所要捕获的罪犯的特征加以比较。第二,这一点更难――这种审视的目光一点也不能让人发觉:不能让你要寻找的人看出你是密探。伊瓦尔所注视的这个人拥熟地掌握了自己的行业。他像一个梦游者一样昏沉沉地、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任人们推搡,他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间,他就以闪电般的速度,仿佛照相机的快门咋喷一响似的将懒洋洋的眼皮一睁,那无比锋利的目光就直向人刺去。显然,除伊瓦尔之外,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履行职务的密探,而伊瓦尔要不是走运,也不会发现任何东西;如果不是在这值得祝福的日子里伊瓦尔的好奇心突发起来,如果伊瓦尔不是这样长时间地和恼火地守候着,伊瓦尔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呢?
这个秘密警察肯定在各方面都很精通自己的行业:他仔细研究过欺骗术,在出来捕获猎物时装扮成一个地道的街头浪人,模仿着流浪汉的举止、步态,穿着这种人的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是一些破布。通常在百十步的距离就能认出换了装的警察,因为这些先生们不管他们换多少次衣服,也无法把他的职业上的尊严掩饰得一干二净,也从不能把这种骗术学到家,因为他们不能了解对于从小就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胆怯和谦卑的举止。而他在装扮成一个贫穷潦倒的人时,是那样出奇地逼真,真使人佩服,他研究流浪汉的脸谱,精通每一个细节。就说这亮金色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边的礼帽,这保持某种雅致的最后努力吧,从心理学的观点出发,考虑得多么细腻;而那裤子上的绽边和破旧的上衣则完全表明他是个穷光蛋。那副饥饿的面孔同他那可怜的装束相配极了:稀稀落落的小胡子(很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不干不净的面颊,巧妙弄乱的头发。任何一个没有经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