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鸡骨头。
林灿擦擦嘴,笑着说道:“你这手艺可以啊,要不以后我们吃饭问题都交给你解决好了。”
“你这富家公子什么没吃过啊,一只烤鸡就把你套牢啦?”
“你还别说。这烤鸡虽然看着普通,但我见识过那么多名家大厨的手艺,还真没有能和它相媲美的。你这手艺是怎么弄的,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啊?”
“不是我手艺好,是这野鸡好。”
胡笛笑着解释道:“这鸡肉的香味大半都是出自它的本身,以前我也烤过不少次,但是今天这是最好吃的一次。”
林灿疑惑道:“这不就是寻常的野鸡吗?”
“肯定不是。”胡笛摇摇头,“刚看到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了。普通的野鸡哪有这么大的个头,都快赶上鹅了。”
他指着因为没人吃而被扔在地上的鸡头说道:“你们看,它的鸡冠呈七齿状,而且颜色各异。对了林灿,你有没有注意到它的翎羽是什么颜色的?”
“七种颜色,很好看。”
“那就是了。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七彩锦鸡。我以前在山里见过一次,个头比这只还大。可惜离得太远,没有逮到。”
“七彩锦鸡?”
不仅林灿疑惑,徐兰絮也看了过来,显然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是的。我一开始也是在一本医书上看到的。那是一个药方,上面说这种七彩锦鸡乃是一味药材,只是那医书破损太多,具体有什么功效我也不知道。”
林灿瞪大了双眼,“不是吧,难道我随手逮了一只野鸡就是个宝贝?”
“差不多。”胡笛笑道:“医书上说这七彩锦鸡非常稀少,一般只在渺无人烟的深山野林之中才有。”
林灿摆摆手,“那肯定是你记错了。这里是顺天府,整个大陆最繁华的城池,七彩锦鸡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徐兰絮忽地开口道:“还有一种可能。”
林灿试探着问道:“你是说这是学院里有人饲养的?”
徐兰絮点点头,如果胡笛没有认错的话,这确实是最有可能的了。
“我说那野鸡怎么一点都不怕人呢。我走到它边上都不知道跑,感情是饲养的啊。”
仿佛回应他一般,一道清脆的女声穿透竹海传了过来。
“小七小七”
声音由远及近,来人速度非常的快。
“这小七不会就是这只大公*******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