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华尔街七姐妹问题不大。
“好的先生。”伊达快速记录下来:“还有吗?”
伊恩道:“联系艾斯纳,关于加勒比海盗我可以出3亿美金,周边版权依然是他们的,制作也依然交给他们。”
伊达懵逼了:“3亿美金?”
加勒比海盗还在制作中,预算1.5亿,伊恩这是翻倍购买。
加勒比海盗第一部票房六亿美金,去掉影院分成也就是3亿左右,去掉宣发还得亏钱,加上dvd部分可以小赚……好的dvd销量可以是票房的两倍。
但这么大的投入,这么高的风险,意味着不值——在加勒比海盗之前,迪斯尼在真人电影方面没多少成就。
更何况伊恩还不要周边,这简直就是给迪斯尼送钱!
伊恩笑道:“是的!迪斯尼之所以要制作加勒比海盗,其实是为了他们的游乐园海盗船项目,这个项目是迪斯尼乐园里生意最少的一个,为了让海盗船项目腾飞,所以他们拍摄了加勒比海盗。”
说着伊恩两手一摊:“告诉艾斯纳,迪斯尼可以无偿拥有海盗船项目游戏类版权,他会同意的,我又不和他抢终极收益。”
伊达无语。
这条件确实好得没法再好了。
迪斯尼的终极目的是游乐园的海盗船项目,所以电影谁放不是放?甚至反过来还要走迪斯尼的宣发。
这买卖可比蜘蛛侠还赚!
只是她想不明白这对伊恩有什么好处?
其实很简单,伊恩要的就是版权!
加勒比海盗爆火后,海盗船项目也因此起来,但为了持续发掘这个金矿,迪斯尼公司就必须继续开发加勒比海盗。
但这时候加勒比海盗版权已经在伊恩手里,他自己是不可能拍的,迪斯尼就得买回来。
然后就轮到伊恩要价了。
所有买进来的东西,最终目的都是卖出去——买的贵,卖回去才能更贵!
皮克斯,加勒比海盗等等都是一样。
对伊恩来说,项目只是手段,把控这些家伙,让他们听话才是核心!
蜘蛛侠和盛大的希腊婚礼还没上映,必须在伊恩的“影视眼光”传开之前搞定这些大事,否则以后再买项目就难了。
这刻伊恩取出一份报道递给伊达:“把这个也给迪斯尼的董事会。”
伊达接过报道,念出声来:“海盗船倾覆,导致一死二伤?”
她骇然看伊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