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年9月迫于日本的压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签分界条约,包括宫古、石横、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属于中国。但清庭拒不签此约,这就意味着中国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仍然拥有琉球北部的主权。此后,日本干脆装聋作哑,即不再提归还先岛群岛,也不再提条约签署一事,在琉球国灭亡之后,继续拖延此领土纠纷至今。
1882年ShinichiroTakezoe(日本人名)在天津作为领事就职后,与清政府恢复谈判琉球问题,但是没有达成协定。琉球问题一直拖延至甲午战争。
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作为战败国割让台湾、辽东,在琉球群岛问题就更没有发言权。从此我国对琉球群岛也拥有部分领土的主权这一事实开始被人遗忘。
二战结束之后,1947年4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属于中国的琉球群岛和钓*鱼岛交给美国“托管”。
1970年美日背着中国签定《美日旧金山和约》,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施政权”转给日本。但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对,他们“聚哭于闹市”。1972年5月15日至今,日本重新恢复对琉球群岛的殖民统治,继续实行同化政策。琉球群岛现在仍然是日本中最落后的地方,可见日本仍然视琉球人为异己。
1945年日本战败,《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琉球主权重归中国。但当时鉴于国共内战无暇顾及琉球,由美国暂行托管。1970年美日背着中国签定《美日旧金山和约》,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管理权转给日本,这是非法的。琉球主权仍属于中国。
综上所述,不管是清政府还是国民政府以及之后的共和国政府,从来没有承认过日本对琉球群岛的主权,如果连琉球群岛都是属于中国的,那么钓*鱼岛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
遗憾的是,蒋介石曾经有机会直接拿到琉球群岛的管理权,然而他却错过了。
开罗会议于1943年11月22日召开,期间蒋与罗斯福会谈4次。11月23日晚,蒋带王宠惠与罗斯福单独会谈,在谈到剥夺日本在太平洋侵占的岛屿时,罗斯福想到了琉球群岛,并对蒋说:“琉球系列许多岛屿组成的弧形群岛,日本当年用不正当手段抢夺该岛的,也应予剥夺。我考虑琉球在地理位置上离贵国很近,历史上与贵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