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63唐玄宗造假经,回流《灭蛮经》毒华夏  竖子不可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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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及最多的就是传教士来华的目的何在。

在第一项罪名审理结束之后,进入第二项罪名的审理造妖书惑众。其审理核心在于,基督教究竟是不是不正当的宗教。承审官员认为念经、修建教堂、施以洗礼、以赦免罪孽为名哄骗男女入教都是邪教所为,并非正当宗教。

传教士们根据《教要》详细解释,指出天主教只是“尽行教诲教徒虔诚改过行善,以释己罪”。承审官员最不可理解的是,凡入教之人均不得为祖先烧纸这一条教规,认为“仅就不准教徒为祖先烧纸一事而言,确为邪教无疑”。

综合之前审讯的结果,11月11日,礼、吏二部总结了汤若望包括“欺人惑众”、“状如邪教”在内的14条可疑之处及罪状,决定将汤若望等人革职并交刑部议处。

康熙三年11月20日,汤若望、李祖白等被押入刑部监狱。这时,5人都被革职,不再享有官职身份,被戴上枷锁等候宣判。

康熙三年12月间,刑部针对谋叛和邪教的指控提出如下处理意见:汤若望为首犯,拟以立绞;李祖白等人为行邪教之从犯,拟杖四十,流放宁古塔。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杨光先又提出来针对汤若望等人的第三项指控荣亲王葬期一事。此案涉及皇家子嗣,事关重大,其他罪名的审理都被这一指控所掩盖。荣亲王是顺治帝第四子,母亲董鄂妃。四皇子生下数月即夭折,未及起名,后追封为荣亲王。

杨光先指责汤若望等人在选择荣亲王葬期时,使用洪范五行,与风水多有冲撞,十分不吉。杨光先还引用了一位“谙熟地理”之士的说法:李祖白等人在选择葬期时使用的是《蛮灭经》,这部书本是中国人编写,期望传至外藩,外藩人使用后可断根绝后。

李祖白等人在选择荣亲王下葬时间和地点的时候,不采用惯常使用的《历法通书》和《选择丹书》,而专门采用《蛮灭经》,其罪戾重大,用意不言自明。

这是一项十分严重的指控,按照杨光先所提供的证据,李祖白等人简直是在借传播宗教之名,行灭绝华夏之实。

刑部采信了杨光先的说法,将汤若望等人的罪名定为大逆之罪,并根据刑律提出拟处理方案:将汤若望、李祖白等钦天监官员凌迟处死;相关人员之子斩立决;不及岁之子、妻室、家人、地亩、财物等严查入官。

前面的指控在顺治和康熙看来,都不是什么事情,但是最后这一条却是皇家不能容忍的大罪。如同李祖白等人所说,这是要灭绝华夏。当然,这个罪名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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