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仲卿在醒来之际,发觉自己是一砍柴为生的山民,自己不再姓莫而姓王,全名王富贵。
这名字仿佛是在嘲笑他贫困的命运般一直伴随左右。直到某一天一名女子从他手中买去一担柴火,而王富贵也因这次邂逅结识了这位女子,女子是才府的丫鬟,名叫小桃。
王富贵对小桃一见钟情,开始趁着每日送柴进才府的空档去接近小桃。二人一来二往,日久生情,兼之门当户对本为喜事一件,却不料一日再去幽会时,刚打开才府偏门偷入后院,突然眼前一黑瞬间就遭四五只狼狗咬翻在地。
初时王富贵尚能反抗挣扎,可随后却是渐渐力不从心,面对狼狗的疯咬和才府三公子肆意的狂笑,他只得不断哀嚎求饶,可那三公子依然不管不顾,王福山终是一命呜呼,他在临死两眼拼命盯着才府三公子,他发誓要报仇……
莫仲卿眼前一黑,又发觉自己身披甲胄,是战场上一员猛将,正冲入敌阵大杀四方,直取枭首独他一份。他自身固然勇猛,麾下士卒亦是精锐,他知道平时多流一些血,战时便能保住一条命的道理,所以训练麾下士卒几近苛刻,士卒却人人甘之如饴。这样的将领,这样的士卒,按理说应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可他却败了,而失败的原因却是记忆犹新,不断重复。莫仲卿坐在大帐之中,让亲卫卸下自己的甲胄时却不曾想到,一柄冰冷的匕首突然从肋下穿入肉中,疼得他龇牙咧嘴霍然转头,而另一柄短刀已从他的颈部悄然割过,他至死都不会忘记两亲卫的面孔,他必须要问问他俩为何要背叛自己,然随之而来的痛疼与窒息感令他眼前很快再度黑了下来……
也不知多了多久,身子又是一轻、这次、莫仲卿赫然察觉自己正坐在一顶花轿上,花轿之上自是铺红戴翠,身上嫁衣更是红艳四方,耳畔旁的鞭炮声,和唢呐吹奏声,一切都显得那般喜气儿极了。
这使得莫仲卿第一次对自己的性别产生了怀疑,她看了看自己那玲珑身段和鲜红嫁衣有些不敢置信。但这似乎并不重要,因为她已拜堂成亲,入了洞房。然而,夜深人静却未等来心仪的新郎,莫仲卿独坐不安,终是自行摘下盖头,出了房门,然而甫一打开大门却赫然发觉整个庭院内竟是残肢断臂浸血水,朱墙白骨涂肉糜。
莫仲卿吓得直直跌坐在了地上,她想逃却发现双脚根本软得不听使唤!然而令她更为恐惧的是,一名黑衣大汉从天而降,踏着新郎的尸身站在了她的面前,她永远忘不了这双森然的眼睛,而这一次他生生体会到了一个女子被欺凌致死的屈辱,她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