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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柜里找到一双干净的男式棉拖鞋:“没有女式的,将就穿。”

离歌接过棉拖鞋,低头看,才发现他赤着脚。

他脚上皮肤的颜色比身体其他部分稍浅一些,脚趾修长,筋骨突出,脚面上,是纠结成蜘蛛网状的伤疤。

发现离歌在看自己的脚,贺厉诚往后缩了缩:“以前在和平部队的时候,让□□伤的。”

他让她进屋,轻手关上门:“随便找个位子坐,等三十分钟。”

转身去了厨房。

贺厉诚给她的黑色棉拖,比她的脚尺码大了三四号不止,离歌拖拉着棉鞋,走进客厅,见客厅里干净得简直不像男人独居的屋子。

白色的餐桌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客厅最中央,两张椅子塞在餐桌底下,干净得一丝灰尘也无。

客厅里头没有沙发,能坐的就只有结构简单的木椅子,离歌在椅子上坐下,屁股立即一片冰凉。

她偏头,见身侧的落地窗,也被擦得干干净净,透过窗户,能看见底下市中心的车水马龙。

贺厉诚的公寓风格,和他这个人是一样的,都是干净直白、条理清晰,往坏了的说,甚至有些古板严肃。

离歌看了好一会儿,发现这儿,一点儿能代表温柔元素的摆设,哪怕一幅内容是田园山水的挂画,都没有。

除了配套买来的餐桌,其他家具,都是单数的,这屋子,恐怕从来没有女人入住过。

她又坐了一会儿,厨房门开了,贺厉诚从水汽中走出来,手上端了一大盘红润油光的红烧猪蹄。

离歌看他小心将红烧猪蹄摆在餐桌最中央,一点汤汁都没让洒出来。

即使做这样的小事,他也贯彻着严谨二字吗?

离歌看着他,满脑子疑惑,上周末她看到的那个鼻青脸肿的贺厉诚,和现在这个白衬衫黑裤子,即使进了厨房,身上也一点油污都没有的贺厉诚,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又过了十几分钟,放在砂锅里汤汁黄澄澄的老母鸡,和蒸得热气腾腾的大闸蟹,也都摆上桌来了。

贺厉诚递给她筷子和碟子:“抱歉,家里只有一只盛饭用的碗,只能让你用这个。”

这屋子,果然是向来只有他一个人住吧?!

离歌问他:“你一个人吃,怎么还煮这么多东西?”

“被阿明骗了。”贺厉诚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他说想吃我煮的东西,让我煮了,等他下班来拿。”

结果——其实是想让她和他一起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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