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身,把桌上的茶盏端起来喝了一口,茶已经凉透了,他没在意。
“曹正淳,去安排。场子清干净,闲杂人等全撤走。”
“奴婢遵旨。”
次日。卯时。
京城西郊大校场。
秋末的天亮得晚。校场上点着两排铁篝架,火光把演武台照得通亮。地面是夯了三遍的黄土,硬得能跑马。
朱平安到的时候,校场空无一人。
他站在高台上,手撑着栏杆,往下看。
风停了。
校场正中央的空地上,雾气往两边退。不是自然散的,是被什么东西从中间劈开的。
然后他听见了马蹄声。
不急不缓,一步一步,踩在夯土上,沉得像在敲鼓。
雾气的尽头,走出一匹马。
马是枣红色的。通体没有一根杂毛。鬃毛极长,垂在脖颈两侧,每走一步就甩一下。马的个头比泰昌最好的战马高出整整一个头,肩胛处的肌肉隆起得跟小山包一样。
马上坐着一个人。
身长九尺。这不是夸张的说法。朱平安站在高台上往下看,那人骑在马上,头顶快要够到校场两侧悬挂的灯笼架了。
脸是枣红色的,比那匹马的毛色还要深一度。卧蚕眉压着一双丹凤眼,眼皮半阖,没有完全睁开,但那半阖的缝隙里漏出来的目光,比校场上的篝火还要烫人。
髯长二尺。不是那种文人精心打理过的美须,是自然垂落在胸前的长髯,黑中带着微微的赤,每一根都硬挺得像铁丝。
右手倒提着一柄刀。
那刀太大了。刀柄就有四尺长,缠着层层叠叠的旧麻布。刀身从柄端延伸出去,足有六尺,宽背厚脊,刀刃处打磨得极亮,映着火光,泛出一种冷到骨头里的青色。
青龙偃月刀。
八十二斤。
那匹枣红马走到演武台下,停住了。马蹄原地踏了两下,打了个响鼻,喷出两团白气。
马上的人抬起头,丹凤眼第一次完全睁开。
目光扫过空荡荡的校场,扫过两排铁篝架,最后落在高台上的朱平安身上。
那一眼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不试探,不打量,不衡量。是一个已经认定了效忠对象的人,确认主君位置的一眼。
然后他翻身下马。
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被他单手拄在地上,刀尖没入夯土三寸。
单膝跪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