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间,他像破布偶一样被摆弄,饥一顿饱一顿,苟延残喘。直到某天,老乞丐再也没能醒来,只留给他一只豁口的破碗和半张发霉的草席。
他拖着畸形的身体,用唯一的手肘撑着地面,一点一点蹭到熟悉的街角。破碗\"当啷\"一响,便是他活过一日的凭据。寒冬里,冻疮溃烂的皮肉粘在席子上;盛夏时,苍蝇围着溃烂的伤口打转。多少次在深夜冻醒,他想过结束这一切,却连翻个身滚进河里的力气都没有。
不知多少年后,他病了。高烧吞噬了他残存的意识。恍惚间,他竟想起那个把他当工具的老乞丐——多么讽刺,他的心里竟涌起些许暖意,那是世上第一个\"需要\"过他的人。记忆的走马灯里,闪过一个小姑娘丢下的一个铜板,这是他第一次拥有一笔巨款;还有一位绝色女子驻足时低语:\"怎有些眼熟?\"她抛下一串钱,转身离去。
正是因为有了那一串铜钱,他利用自己前世的知识,雇了个小乞丐,慢慢开始赚钱,慢慢发家。不到两年,他就是远近闻名的大财主了。也正是因此,麻烦开始不断找上门来。很多人上门认亲;也有很多人上门敲诈;官吏也上门勒索。他全部让人挡在门外。他的心好累,他想找到那位给他一个铜板的小姑娘,说一声“谢谢”。他更想找到那位绝色女子,告诉她,她的一串钱现在是上万串了。然而,他好像找不到她们了。此时,他已无力等下去了。他的灵魂正在挣脱这个躯壳,轻飘飘地浮在半空。
混沌中,他看见湍急的河水中沉浮的年轻书生。求生的本能让他猛地扑去,魂魄如溺水者抓住浮木般,死死缠住那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当苍白的指尖触到岸边的淤泥时,新生的眼睛里,倒映出满天星光。
当文渊彻底清醒时,发现自己成了个十足的倒霉蛋书生。这具身躯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原是乡绅之子,却家道中落;五岁时亲眼看着小妹被牙婆牵走换粮;十岁那年,父母相继病逝,留下他靠百家饭度日。十五岁这年,全村凑钱送他赴京赶考,却在半路遇劫,盘缠尽失。绝望之下,这书生选择了投河。
文渊长叹一声,抖了抖湿透的衣袍。他辨明方向,朝着最近的城镇蹒跚而行。
这一世,他凭着前世的手段,沿途替人抄书、算账,甚至倒卖些小物件,慢慢攒下银钱。入京后,他出人意料地高中状元。衣锦还乡那日,全村老小挤在村口,他一一谢过当年接济过他的乡亲,而后头也不回地踏上了仕途。
官场沉浮二十年,他娶了六部郎中的女儿,生了两个孩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