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甚至还没有毕业就已经几乎成为了那个暴力部门的核心人物,他曾见证过许多野心家的崛起与衰落,他们的理念并不都正确也并不都错误,但有一点说得没错。
强大的人身边永远都不缺少追随者。
人类永远都是具备社会属性的群居动物,雄性会在聚集起来的时候自动挑选出一个最优秀的个体作为他们的领袖。
路明非从没想过要成为谁谁谁的领导者,甚至在文学社中他也很少会主动参与某项活动,但赵孟华一众男生还是主动聚集在他的身边。
想来如果是另一个世界线中那个没有存在感甚至会被赵孟华作为拉踩对象的衰仔,哪怕他路明非哪天走在路上撞大运撒手人寰,这个凝聚力相当松散的社团也不会有丝毫动荡、或许只有陈雯雯这种敏感的女孩会感到很短时间的悲哀。
总的来说以前路明非觉得自己没有血之哀这种混血种特有的精神疾病,而如今他觉得血之哀深入他的骨髓。
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和他不是同类,有人接近他是为了得到一个够攒劲的大哥以此来向其他人吹牛逼;有人接近他是觊觎他的美色……虽然路明非自认为并不算什么秀色可餐的翩翩公子,距离源稚女那种天生丽质美艳欲滴的牛郎之王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可没人能同他分享在寰亚集团久寻不得的哭闹、在市歌剧院与苏小妍擦肩而过形同陌路时心中的悲凉。
甚至连他无意中觉醒血统变成美国队长这样的猛人也没有办法与其他人分享。
正发着呆呢,滑行在车流中的黑色奔驰忽然开始减速了,路明非紧了紧自己的背包带子,揉了揉脸颊,作出精神点的模样来。
陈雯雯家的司机早在老宅后门等着了,路明非也没想到原来他们挑出来聚餐的地方居然离这里这么远。
外面的街景都很熟悉,像是开进了路明非以前常在叔叔家天台听着空调外机嗡鸣眺望的cbd,前面的司机大哥下车给陈雯雯开了车门,路明非则自己跳了下去。
「凯悦酒店。」陈雯雯说。
路明非擡头仰望金碧辉煌的酒店大门,旋转玻璃门的外面衣冠楚楚的侍者们对每一个人都露出得体的微笑,「得不少钱吧,一个社团聚会用得着这么破费?」他满脸疑惑。
「明非你念书的时候常帮助其他同学,听说你要出国了大家都很舍不得,所以一起攒钱在这里订了餐。」陈雯雯今天居然是特意打扮过的,出门前还换了衣服,现在穿着绛色的旗袍,旗袍的盘扣一直扣到锁骨,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