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好的事情。
“喝!喝!再给我来一瓶!”
李翔刚刚拐出条小巷子就见到左边走来了个醉醺醺的,穿着警察制服的女孩子,手里拿着啤酒瓶子,边走边喝。
咦!这不是温琳吗!她怎么这时候自己一个人喝的烂醉?
李翔赶紧走过去,扶起了刚刚坐在马路牙子上的温琳,“你怎么在这喝闷酒?”
“你喝不喝!”温琳俏脸微红,对着李翔笑了笑,把手中的酒递给李翔。
温琳喝的太多了,没注意到衣领的扣子都被她自己给拽开了,露出了黑色的蕾丝边。
李翔心里有点郁闷,拿到手里,狠狠灌了一口骂道:“女人变心变得比翻书还快!”
“对,男人也不是好东西,前脚喜欢你,后脚就把你踢了。”温琳一把拽过了酒瓶,也喝了口,大声喊了起来。
就在温琳耍酒疯的时候,对面楼上的灯亮了,从里面探出个脑袋,冲着温琳和李翔吼了一嗓子:“大晚上不睡觉,你俩是蝙蝠啊!撒什么泼!”
“老娘要你管!”温琳一改往日温柔贤淑的样子,举起酒瓶子就朝那亮着的房间砸过去。
碰擦!
不偏不倚,刚刚杂碎了窗户,那男人气的不行,但也不敢下去,只能嘴上说着:“前头就有小流氓,看你怎么怎么办!”
“流氓,我是警察,不怕流氓!”温琳对着叉着腰吼了一嗓子。
可能是太用力了,前头的纽扣又崩开了一颗。
这是李翔大饱眼福了。
“我认识你,你叫李翔,去我家,我们继续喝!”温琳转头看向了李翔,又开始胡言乱语了。
有些郁闷的李翔,确实挺想喝酒的,大喊一声:“行,走!去你家,喝个够。”
他搀扶着温琳朝前奏,柔柔软软的在胳膊上蹭来蹭去。
不过,没走两三百米,就看到了几个蹲在路牙石边上,抽着烟的小混混。
温琳咽了咽口水,指着那几个小昏昏嘿嘿一笑:“杀马特,杀马特!”
几个小混混听着不乐意了,朝李翔两人看了两眼,扔了手里的烟就走了过来。
看他们双手插在口袋里,走路一晃一晃的,没喝酒也跟喝醉了差不多。
“哈哈,笑死我了,鸡窝头,狼尾巴,凹凸曼,这个是红毛鬼!”温琳指着这四个小混混,一人给起了个特别生动形象的外号。
四个小流氓不过十七八岁,眼睛眯了眯,立刻注意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