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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去换了身衣服,拿上钱袋子套了马车带着王氏回了下洼村。

等人走后罗秀安抚小凤道:“别跟她一般见识。”

“嫂子不知道她们一家过去多气人,想一想我都膈应,怎么摊上这样的人家。”

罗秀对这王氏也略有耳闻,“她现在肯定也后悔了,不过这次管了下次咱就不管了。”

“我也是这么跟刘彦说的,下次再有这样的事肯定不会管了。”

刘彦把大郎接到镇上医馆接了骨头,又拿了医药费,一共花了不到两贯钱。

钱虽不多但也没白出,硬是逼着刘得宝写了欠条,保证把这钱还上。

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了,刘得宝到底年纪还小,被狠打这一次后也算是长了记性,再不敢去偷人家东西。

这件事不过是个小插曲,两家的日子照旧。

十月份的时候刘玉要生了,柳花得回去照看儿婿,铺子里只剩罗秀自己有点忙不过来,便招了个附近的一个夫郎过来帮忙。

这夫郎姓蔡,干活手脚麻利,跟柳花一样一天十文钱工钱,帮他收拾布料招呼客人。唯一缺点就是有些木讷,嘴笨不会说,好在生意忙得过来,罗秀也就没挑太多。

罗秀托人给相公写了封信,这封信辗转了两个月才送到边关,此时已经到了十一月份。

*

大清早,郑北秋刚带着手下士兵从外头拉练回来。

还没来得及擦汗,就有小兵跑过来道:“郑百户,有您的家书!”

郑北秋一听眼睛都亮了,脚步匆匆的跑过来,接了信一瞧可不是从老家寄过来的嘛!

寄信不方便,价格也不便宜,没有熟人帮忙通过驿馆寄一封信得花好几贯钱,这也是罗秀为何这么久才寄一封信来。

旁边有人看着,郑北秋没把信打开,揣在怀里进了营房,趁着大伙去吃饭的功夫才悄悄把信拆开看了看。

信写的不算长只有两页,代写书信也是收费的,十个字一文钱,写一百个字就得十文钱。

信上说家里一切都好,铺子生意不错,每日都有收入,小虎想学功夫,他花钱托人找了个武行把小虎送过去。已经学了几个月,个头长高了不少,身子骨瞧着也变结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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